突出风险导向 深交所年报监管工作体现“四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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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毅○编者溥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查一直是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的“关键事件”。在5月15日下午举行的现场新闻发布会上,深交所发言人陆披露了深交所2017年度报告监管的总体情况。据报道,截至5月11日,深交所已向上市公司发出近250封2017年度报告询证函,共发出3000多份,其中近130份在官方网站上披露,公开比例超过50%,明显高于去年同期。
陆表示,今年以来,深交所在年报评审中突出了风险导向,并从风险公司和风险事项两条主线并行推进,主要体现在“四个结合”:
第一,早期部署和精确监督相结合。通过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分类审核、风险预判,深交所全方位提前安排年度报告审核,强化精准监管能力,年末共发出66封关于突发盈利情况的询证函、关注函等信函。深交所还组织了数以万计的新上市公司和年报培训,提前部署了年报披露工作,确保了年报披露质量。
二是日常监管和年度报告监管相结合。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相辅相成,是上市公司两种重要的信息披露机制。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零敲碎打”的方式,对同一事项的日常和年度查询进行确认,判断是否存在信息披露问题或异常行为。
第三,非现场监督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逐步建立规范的现场检查机制,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加强主动干预,增强一线监管的有效性和威慑力。针对高风险公司和事项,特别是摘星、恢复封顶等事项的审核,现场检查为深交所切实履行退市主体责任增添了“羽毛和翅膀”。
第四,智能监管与传统监管的结合。据介绍,智能分析系统依托文本挖掘、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结合公司及行业监管人员的经验储备,直接对关键点进行查询,在深交所年报审核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卢说,这封询证函是一份“路灯”事后监督的年度报告。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本所及时督促上市公司补充和纠正披露内容,使其能够立即进行变更,目前已有160多项披露。定期报告补充和纠正公告;另一方面,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严惩违规行为,并对9家上市公司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
据了解,对于年报后审中发现的高风险公司和高风险问题,如部分公司仍面临经营困难、大股东凌驾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之上、现金流紧张、资产负债率高、履行重组业绩承诺压力大、股权竞争无休止等,深交所围绕发现问题、揭示风险的目标进行监管,切实实现了高风险公司监管的“三个上午”。
首先,早期识别。陆表示,通过前期定期报告后的全面风险调查和股东质押风险、规范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专项风险调查,本所摸清了风险基础,绘制了“风险图”,制定了“一公司一政策”的风险应对方案,保持了无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深交所从经营与成长、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市场认同三个维度对公司进行全面风险调查,梳理出高风险和重点关注的公司名单,严格快速开展年报后审计。目前,它已经向110多家公司发出了年度报告询证函。
第二,预警。对于已认定的高风险公司、“空空壳”公司以及在2017年年报披露前具有业绩变化、失去对重组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变更审计机构等风险特征的公司,深交所在2017年年报披露前已向150多家公司的年度审计师发出了关注函,传达了重要的会计关注事项,提醒会计师做好年报审计工作。 与此同时,深交所密切关注一些长期多次停牌、业绩真实性经常受到市场质疑的公司,并敦促其在年报中披露相关关键问题的细节。
第三,早期处置。据悉,目前,深交所已对5家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度报告的公司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并对21只公司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并将向上述所有公司发出询证函;据统计,深交所已向申请摘星和摘帽的公司发出20多封询证函,重点关注业绩大幅波动、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资产减值的计量和确认以及持续经营能力等问题。
陆还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在高复杂度、高估值的交易中增加中介鉴证环节,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督促其回归工作岗位。同时,继续深化会计审计监管,严格监管金融数字游戏使用,避免“戴帽子”、摘牌或美化报表,净化市场生态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标题:突出风险导向 深交所年报监管工作体现“四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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