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华夏时报因允许无证记者采访 被广电总局罚款警告
本篇文章686字,读完约2分钟
本机关依法明确:
你们公司允许还没有收到信息记者证的采编者单独进行信息采访活动。 吕方锐等人去年3月加入华夏时报社,从事采编事业。 期间,你们公司没有收到信息记者证。 另外,吕方锐允许单独进行信息采访活动,采访了“北京景区非法建设别墅的后续:别墅完全拆除了”等78条信息报道进行了发表。
以上事实,有证据证明签名作者是吕方锐的报道,本机关是你们机关的李爱明、陈锋、吕方锐等人的咨询记录等。
年3月1日,本机构向你们公司发送了《行政处罚事前通知书》(新广出函〔〕61号)。 你们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机构提交陈述和申辩。
你们公司允许还没有收到信息记者证的采编者单独进行信息采访活动,违反了《信息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现在根据《信息记者证管理办法》第36条第4款的规定,对你们公司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命令你们公司立即纠正在领取信息记者证方面存在的问题。 你们公司收到本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用支付代码0000001800819511,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全额支付罚款。
你们公司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0天内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处罚的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情报出版广电总局
年3月20日
资料来源:中国记者网
猛料越来越多了! 欢迎扫描左边的二维码关注本信息的官方web消息( xinlang-xinwen )
标题:【热门】华夏时报因允许无证记者采访 被广电总局罚款警告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24469.html
免责声明:贵阳晚报为全球用户24小时提供全面及时的贵阳地区焦点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