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推进长三角新能源汽车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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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主编
记者25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长三角地区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试点工作。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试点工作在长三角地区顺利开展,促进区域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综合利用司司长高近日率团赴江苏省和浙江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研究,并在浙江省衢州市组织召开了长三角地区工作座谈会。上海、江苏、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和会议。
会上,上海、江苏、浙江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介绍了工作进展,并对下一步加快区域合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高指出,加快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于保障我国新能源(600617)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要统筹规划,加快试点的制定和实施。第一,加强区域合作,打破区域和行业界限,加强跨区域产业合作,使动力电池回收成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亮点。二是加快回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管作用,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建立回收渠道,加强与电池生产和综合利用企业的合作,通过多种形式构建跨行业联合社区。三是强化产业布局,注重“两头”,即前端回收、后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鼓励梯级利用企业创新发展,严格控制湿法冶炼企业规模和布局。第四,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现有财税支持政策,鼓励企业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做好技术储备,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水平,从全生命周期角度实现绿色产业发展。
标题:工信部:推进长三角新能源汽车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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