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判决向葆春蜂王浆公司的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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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2日,中国经济网发布“武汉宝春蜂王浆生产环境不合格责令整改”的消息,报道称2017年武汉宝春蜂王浆有限公司因生产环境或产品问题三次被国家、湖北、武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根据武汉市黄陂区法院(2018)鄂0116民初第897号判决,该报告被删除,并向武汉宝春蜂王浆有限公司公开道歉..
经核实,在本文中,记者误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结果的报告时间定为“6月和8月”,实际抽检时间应早于该日期,这是由于记者工作不严谨造成的,我向有关方面道歉。
至于判决中提到的特殊条款,如”...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和不合格产品管理...所有人都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含有贬义...这严重侵犯了原告公司的人格权,导致其受到社会的评价。声誉受损。”上述问题均来自原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警示函,作为新闻机构,我们无权就国务院直属机构发布的检查警示函内容向被检查人道歉。请向武汉宝春蜂王浆有限公司和武汉市黄陂区法院了解。
此案是我们第一次被判定为侵犯了公告和通知所涉及的当事人,因为我们引用了政府机构公开发布的公告和通知的内容,在整个媒体上几乎没有先例,所以我们会认真研究这一判决。同时,为了提醒媒体同行注意,此道歉声明经授权,欢迎转发。
中国经济网
2018年5月30日
附件1: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7年第93号)
http://samr.cfda.gov/ws01/cl1598/218638
附件2:关于两起食品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披露的通知
http://fda.hubei.gov/gk/hzcfaj/31936
附件3:关于武汉宝春蜂王浆有限公司生产的“郭茜茜蜂蜜”不合格产品调查处理的公告
http://syjj.wuhan.gov/news/31472_1107207
标题:根据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判决向葆春蜂王浆公司的道歉声明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21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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