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黑名单”适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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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汽车的“黑名单”来的正是时候
刘伟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汽车引发的恶性安全事件不断发酵,引起社会关注。虽然相关网络汽车公司采取了加强审计等措施,但对网络汽车公司加强监管和处罚的呼声仍然不绝于耳。
近日,为加强对出租车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交通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份意见稿,违规的企业和司机将根据情节轻重被列入诚信重点对象名单,或直接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通过相关平台向社会公布。由此可见,针对网络汽车行业的诸多混乱,管理部门已经有了一个治理思路:不仅要加强准入前检查,还要通过惩戒加强执法监督;不仅要关注单个网络汽车运营商,还要关注平台企业的责任。
可以预测,通过建立一个“黑名单”的纪律处分不诚实,网络汽车公司和司机将成为目标“震惊”。它可以提高网络汽车平台的非法成本,减少非法事件的发生。对于法律规范不完善的网络汽车行业来说,建立“黑名单”制度是适时的。
当然,这个意见稿只是提供了一个方向,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澄清。例如,如何界定失信主体的标准需要更明确的表述;对于被重点关注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除公示外,还需要进一步处罚;如何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为了使“黑名单”系统真正发挥作用,有必要突破管理部门与网络汽车平台之间的信息壁垒。例如,当乘客在网络上投诉司机的违规行为时,相关信息是否能够从网络汽车平台“到达”管理部门,就需要在二者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如今,网络汽车的发展已经逐渐从追求规模转向追求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决定平台生死的致命弱点。失信惩戒制度的建立为网络汽车公司敲响了警钟:如果在安全管理方面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可能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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