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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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告第号2020年4月10日《2019年日关联交易确认》和《2020年日关联交易预测》2020-12,现根据监管要求补充披露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信息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吉林纪萌腈纶有限公司、吉林托普纺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化纤富润纺织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借款等。
2020年公司与上述各方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1亿元人民币。2019年1月至12月,公司与各方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1663.04万元。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测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讨论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时,相关董事宋、、、孙玉京、周东富等人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事应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吉林化纤富润纺织有限公司和吉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股东将投弃权票。
Ii .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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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据估计,向吉林奇峰化纤公司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总额为3000万元。
(3)2019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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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据估计,向吉林奇峰化纤公司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总额为3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系
(1)吉林奇峰化纤有限公司(“奇峰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8393万元,法定代表人:宋,经营范围:生产各种腈纶、腈纶毛条及相关产品,为上述业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腈纶生产、电力生产、热力和工业用水原料的储存和分配(上述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特许经营项目应当持有有效的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一般商业项目可以选择独立经营)。#(依法需要审批的项目,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
奇峰公司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 (2)条规定的条件,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表现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底,奇峰公司总资产为35.3381亿元,净资产为8.2238亿元。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9492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061亿元(未经审计)。2019年,该公司与其进行的相关交易是购买生产所需的备件和材料以及水、电和蒸汽;向他们出售备件和材料。2020年12月底,股份公司提前向奇峰公司支付了款项,因此基金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4.与关联方的各种交易总额
2020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材料1亿元;劳务和材料销售总额3000万元。
(2)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安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1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经营范围包括一般工业和公共及民用建筑工程的设备、线路、管道、非标准钢结构安装及房屋建筑(资质证书施工)。
2.与公司的关系
建安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 (2)条的要求,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表现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底,建安公司总资产2575万元,净资产-570万元,营业收入106万元,净利润402万元(未经审计)。2019年,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前几年形成的项目资金结算。2019年12月末,股份公司支付了建安公司的建设资金,因此该资金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4.与关联方的各种交易总额
2020年,公司预计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关联方金额为5000万元。
(3)吉林纪萌腈纶有限公司(“纪萌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5亿元,法定代表人宋。其业务范围是在国内外开发、生产和销售腈纶、差别化腈纶、专业化腈纶及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与公司的关系
纪萌公司是奇峰化纤的合资企业,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1.3 (2)条的要求,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表现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底,纪萌公司总资产14.2102亿元,净资产1.4401亿元,营业收入18.2933亿元,净利润-6032万元(未经审计)。2019年,该公司与其相关的交易是购买压缩空天然气、材料和接受劳务;向他们出售备件、材料和服务。关联方为奇峰化纤的合资公司,履约能力强,关联方支付给公司的资金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4.与关联方的各种交易总额
2020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购买300万元的压缩空气;劳务2000万元;劳务和材料销售总额300万元。
(4)吉林托普纺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托普纺织”)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宏伟,经营范围:腈纶纱、粘胶纱制造;自有资产管理;纺织品、针织品和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机械和设备的分销、进出口;储存(不包括危险化学品)。
2.与公司的关系
拓普纺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 (2)条的要求,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表现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底,拓普纺织公司总资产6.9074亿元,净资产3087万元,营业收入1.0149亿元,净利润-3647万元(未经审计)。2018年,该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向其出售复合坚韧丝绸。关联方是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支付给公司的资金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4.与关联方的各种交易总额
2020年,该公司预计将向该关联方出售1000万元人民币的复合强韧丝。
(5)吉林化纤富润纺织有限公司(“富润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402.5万元,法定代表人岳。其经营范围包括纺织原料及针、纺织品、服装、服装面料、床上用品、建筑及装饰材料(不含木材及油漆)、初级农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文具及办公设备分销;化工原料和产品的配送(其中危险化学品限于硫磺、硫酸、过氧化氢、盐酸、乙醇和丙烯腈,不储存)。(一般业务项目选择独立经营)(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展业务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
富润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 (2)条规定的条件,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表现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底,富润公司总资产6.0184亿元,净资产1944万元,营业收入128.165万元,净利润-9万元(未经审计)。2019年,该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向其出售复合坚韧丝绸。关联方是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支付给公司的资金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4.与关联方的各种交易总额
2020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销售500万元的短纤维;复合强韧丝销售额达3000万元。
(6)吉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化纤集团”)
1、基本情况
化纤集团是吉林化纤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80906.58万元,法定代表人宋,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管理;承包海外化纤工业项目和国内国际招标项目;上述海外项目所需设备和材料的出口;派遣实施上述海外项目所需的劳动力;电力生产;供热和工业用水服务(上述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运营)。
2.化纤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8,067,07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1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 (1)条的要求,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表现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底,化纤集团公司总资产123.3542亿元,净资产25.8718亿元,营业收入58.2511亿元,净利润-4462万元(未经审计)。
4.与关联方的各种交易总额
2020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借入5000万元流动资金。
三.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所有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是: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如果交易的货物和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双方应根据成本协商定价;公司及其关联方相互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2.签署关联方交易协议
对于2020年公司与预期范围内各方的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将在实际交易发生时签订具体协议。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原则,维护各方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公平的市场交易为基础,进行暂时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它对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起着重要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健发展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严重依赖关联方,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V.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提前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审阅并批准了公司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本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相关董事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公正,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19年确认日关联交易和2020年预测日关联交易的建议。
六.审查程序
1.董事会建议独立董事对此交易出具事先批准意见,并同意将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通过并同意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供参考的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并确认的独立意见;
3.主办机构的意见;
特此宣布!
吉林化纤有限公司董事会
两小时,两小时,4月10日
标题: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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