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房企推“无理由退房”应对需求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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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流行形势下,推出网上销售部门、现场售房和各种房地产优惠促销后,“无理由退房”成为许多房地产企业刺激市场消费的又一重要举措。据《今日北京商报》记者统计,截至2月24日,全国已有16家房地产企业出台了“无理由退房”计划,其中,除了设定了最长的“购房反悔周期”直至房屋关闭外,部分企业还出台了“差价返还”的保障措施。
从外界来看,开发商目前推出的一系列措施,除了增加与客户的粘性外,都是为了刺激因疫情影响而延迟的市场需求,确保性能安全。
无理由+差价补偿
据《京华今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恒大、融创、R&F、阳光城(000671,咨询股)、保利地产(600048,咨询股)、新立、雅居乐、中国奥林匹克公园(港股03883)等16家房地产企业先后宣布“无理由退房”,甚至承诺“差价”
从退房门槛来看,考虑到实际困难,“无理由退房”大多限于一定期限,从政策宣布之日起一周到买方入住前一周不等。截至今日《北京商报》的新闻稿,“无理由退房”的最短期限为《时代中国》,仅给出了“网上订户2月份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房”的政策;最长的是中国恒大(港股03333),其“无理由退房”的政策给出了“所有顾客入住前均可享受的优惠”。大多数其他企业,如中粮集团、幻想曲集团和美的地产(香港股票03990),选择30天作为“无理由退房”的最后期限。
从参与"无理由退房"项目的范围来看,出台这一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将所有项目都包括在内,而"指定建筑可以享受"成为开发商的一致选择。
此外,为了打消购房者购房后可能降价的担忧,恒大、R&F等一些房地产企业提出了“差价补偿”的承诺。以恒大的公告为例,公司承诺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至5月10日止,购房者享有最低价格购买权,如果房地产购买价格下降,将获得差价补偿;R&F还提出,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如果认购的房屋价格下降,差额部分可以补足。
“尽一切可能刺激需求”
从全面推出网上销售,到开发商集中推出“无理由退房”,甚至“差价补偿”,业内人士将其解读为“千方百计刺激滞后需求”。
来自市场层面的交易数据显示,房地产行业已经感受到疫情的影响。中泰证券刚刚发布的行业周报称,“最近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基本上因为疫情而停滞不前”,这有数据支持:2月7日至13日,中泰证券跟踪的40个大中城市的二手房成交量同比增长-86.26%,二手房成交量同比增长-70.32%。
“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其实‘无理由退房’是对购房者的一种心理保证。让购房者放下对交易意向变化和房价大幅波动的多重担忧,从而调动部分等待观望的购房者,促进这部分购房者需求的释放,从而实现开发商自身业绩的提升。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同意和硕首席分析师郭毅的观点。在他看来,目前“无理由退房”的目的是稳定买家的预期,防止买家担心价格变化和质量问题。这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一些市场需求进入市场。"
“在现阶段,引入‘无理由退房’确实可以给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带来一些好处,帮助企业煽动一些潜在的市场需求进入市场。通过在市场上争夺预期的客户,住房企业可以实现销售更多的住房,并规避当前市场降温带来的风险。”金融评论员严跃进说。
保证:退房措施必须细化
虽然为了让真正有需求的买家打消顾虑,及时释放需求,但是退房流程和付款到达时间的细节还没有公布,所以买家的顾虑还没有消除。
在张大伟看来,首先,“无理由结账”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是很难实施的,在法律、金融、销售等许多方面都很难真正实施。
“其次,大多数房屋公司只包装‘没有理由退房’,而不是真正的‘没有理由’。例如,退房时间显然是有限的。但事实上,不到3个月的退房时间对买家来说意义不大。毕竟,在短期内,市场很难说发生了多大变化。”张大伟补充道。
郭毅指出,目前,房企推出的“无理由退房”政策存在条款和内容不明确的问题,可能导致购房者一开始就担心“房子贵”,担心“企业退房不力”。一旦市场认为企业没有理由退房,就会影响企业的商誉。
“许多企业对申请离职的条件设置并不清楚。如果在实际的结账应用中出现问题,企业促进销售的初衷将无法实现,但企业的商誉会有所降低。这也是大多数买家在现阶段继续观望的原因。”郭毅说道。
对此,郭毅建议“无理由退房”应该更加规范,这就要求企业细化条款和条件,比如明确退库资金何时到达,以及增加对逾期退房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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