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本篇文章3073字,读完约8分钟
尚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能电气”、“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333,600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20]370号文件批准
本次发行全部通过基于市场价值的在线认购定价进行。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不进行线下查询和配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将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内容:
1.废弃股份的发行流程、认购、支付和处置的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深圳新股网上认购单元未达到500股的剩余100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其他所有股票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线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的股票称为“上能电器”,股票代码为“300827”;
(2)发行价为21.64元/股。2020年3月31日(交易日),根据该价格,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请按市值在线认购。购买时无需支付订阅费,在线订阅时间为9: 15-11: 30和13:00-15:00;
(三)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购买意愿,不得委托证券公司购买新股;
(4)投资者购买新股并中奖后,应按照2020年4月2日(T+2)发布的《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创业板网上定价发行获奖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2020年4月2日(T+2)末,成功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资金认购新股,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投资者必须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成功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的股份由主承销商承销;
(五)当网上投资者认购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原因及后续安排;
(六)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连续3次中标后未能足额支付的,自结算参与人最后一次宣布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不得参与网上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
2.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就此问题做出的任何决定或发表的任何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入做出了实质性判断或担保。任何相反的说法都是错误的。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认真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3.此次发行后,将在投资风险较高的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高操作风险和高退市风险的特点,投资者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发行人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在制度和规则上有所不同,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如果这些差异没有被正确认识,它们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有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27日指定的网站。cninfo.com.cn;中国证券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stcn.com;《证券日报》网站、www.zqrb.cn网站和发行人网站(www . si-能. com)上的《尚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件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种风险因素。在政治、经济和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下,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由此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禁售期,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投资者应关注上市首日股票发行量增加带来的投资风险。
5.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之间的直接定价决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1.64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1.51倍(每股收益按2019年扣除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 16.13倍(每股收益按2019年扣除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行业为“电机及设备制造业”(C38)。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最近一个月公布的“电机及设备制造”的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4.33倍,请投资者在决策时参考。与21.64元/股的发行价格相对应,发行人2019年的市盈率为21.51倍(每股收益按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数),低于中国证券指数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个月公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6.如果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共募集资金396,739,100元,扣除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不含税)40,637,400元后,预计净募集资金为356,101,700元,不超过本次募集项目的投资金额。
7.发行人的所有股份都是流通股。有关股份发行前的有限售期、有限售期的承诺及安排,请参阅招股说明书。
8.投资者必须关注投资风险。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暂停发行的措施:
(一)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开发行数量的70%;
(二)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会后事件;
(三)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和承销过程实施事后监管,发现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涉嫌违法违规的,责令其暂停或暂停发行。
暂停发行时,网上投资者赢得的股份无效,且未登记在投资者名下。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时重启发行。
9.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业务短期内无法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从而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10.发行后,必须经交易所批准,方可在交易所公开上市。如未获批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不上市,发行人将按照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11.此次发行有可能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所蕴含的风险因素,知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投机。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1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投资价值并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认购。
13.本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所有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所蕴含的风险,并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和购买。
发行人:上能电气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30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标题: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9992.html
免责声明:贵阳晚报为全球用户24小时提供全面及时的贵阳地区焦点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