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矫正各种偏离 及早恢复经济金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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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
钱伟编辑陈郁
“我们必须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处理各种隐患,以频繁的‘小地震’释放压力,避免严重的‘大地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601988)主席郭树清14日在第10届陆家嘴(600663)论坛上指出,总的来说,各种偏差都要提前纠正而不是事后纠正,要主动而不是被动,要整体而不是分散,要尽早恢复经济金融平衡。
郭树清阐述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几点经验。首先,他强调“底线思维在问题发生之前就能预防问题。”郭树清指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意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既是一场“硬仗”,也是一场“持久战”,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采取“一刀切”和突然刹车的做法。郭树清表示,在化解“类信贷”业务风险的过程中,没有从四面出击、四面作战,而是合理安排了过渡期,先经过机构检查,再经过监管部门检查,逐步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了目标。
郭树清强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及时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抑制市场不良风气。同时,要更加重视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弥补监管的不足。他说,目前需要优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企业结构调整。
第二,妥善处理公司债务违约问题。与国外相比,我国企业债务违约率仍相对较低。遵循市场规律,实施差异化金融政策。长期亏损和偿债能力丧失的企业应坚决退出。对于暂时存在经营困难的企业,有关方面应加强沟通和协商,采取积极措施,共同帮助其渡过难关。
第三,大力推进信用建设。
第四,要努力解决非法成本低的问题。无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我们都必须认识到做假账是违法的。所有的投资和融资活动都应该在阳光下进行。
第五,要合理把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平衡。对于不当创新、过度创新等行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制止。虚假创新和虚假创新应尽快曝光并及时惩罚。
第六,加强机构投资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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