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试点企业银行账户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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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11日电(记者王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行注销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发放的通知》,从11日起,江苏省台州市及其所属县(市、区)、浙江省台州市及其所属县(市、区)开展了注销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发放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试点地区分行为企业开立基本账户
根据《通知》要求,试点地区银行在对企业身份真实性、开户意愿和基本账户唯一性进行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立基本账户。该账户的后续变更和注销也由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批准。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事件前后的管理。试点地区银行对企业开立基本账户实行面对面签约制度;与企业签订账户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基础账户支付资金管理,完善企业重要信息变更、到期未换证、未配合对账、账户连续一年无收付活动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
据悉,试点业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6月11日开始,第二阶段从12月1日开始。试点地区银行在为企业开立基本账户时,除实施一期业务处理措施外,还将增加一些试点内容,如完善账户管理协议、增加认证方式、加强“转公转私”管理、完善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加强销户管理等。
《人民日报》(2018年6月12日,第10版)
标题:央行试点企业银行账户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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