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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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的房地产监管再次升级。近日,海南省物价局官方网站发布了《海南省物价局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7年7月1日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房按全装修备案,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提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应重新备案。
严格控制记录
根据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符合预售(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表)前,应向当地市、县物价部门备案预售(现售)价格。
已申请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表)但未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商品房,在2017年5月1日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实施前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销售合同或网上签约的,无需进行价格备案;2017年5月1日后,价格应在销售前备案。
通知强调,2017年7月1日前取得施工许可的,可以按粗装修或全装修价格备案;2017年7月1日后取得施工许可的,可以按全装修价格备案。根据整个装修申报单中的备案来区分空白价和装修价。商品房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提价;如果记录价格被调整,则需要重新记录。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备案表)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企业应披露所有房屋并明确标明价格,一次性向外界出售,不得分批出售。
根据通知,各市县价格和房产部门要全面覆盖辖区内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商品房量价波动的舆论监督和引导。根据有关规定,对未备案或超过备案价格擅自提价的,应采取不发放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上签约、停止发放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等管理措施。
超重管制
4月22日,海南省宣布了一项全球限购政策,严格控制全省各地区的限购资格,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规定”。从那时起,一系列的综合控制措施,如开发商的价格限制和买家的销售限制,已被集中释放。
根据诸葛的查房统计,自2017年3月海南省价格调控整顿以来,海南省及海南省各市县共出台了近40次房地产调控政策,涉及限购、限贷、限价、停装修、停提取公积金等常规调控政策,以及人才引进、禁止填海等海南省特有的调控政策。监管涉及土地、市场、金融和其他与房地产相关的上下游领域。
出于监管力度加大的原因,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向《中国证券报》表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将继续全面深入。房地产调控过重的原因主要与当地房价的大幅波动有关。监管主要是为了稳定房价,防止住房投机是一般原则。据中原房地产研究所统计,5月份,全国房地产调控进行了50次,创历史新高。2018年1月至5月,中国房地产调控次数达到159次,同比增长60%。全国范围内,房地产调控全面升级。
房地产协会会长胡志刚也表示,房地产调控的目的是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化,调控政策是否过重取决于市场热度。房地产不可能完全以市场为导向,市场导向和政府监管需要结合起来。房地产高压政策可能会持续到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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