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类汽车主编:用产业逻辑管理新能源“造车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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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许多常年从事汽车行业报道的财经媒体汽车编辑普遍认为,《征求意见稿》运用产业逻辑来驾驭新能源“造车热”。与此同时,这些接受了十多年行业采访并研究过汽车产业政策的编辑认为,通过新政策引导资本不仅能有效抑制过热和盲目投资,还能防范大规模产业过剩的风险。
上周,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指出:“提高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加强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防止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严格控制新型传统燃料汽车产能,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构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的历史时刻,是深化改革、推进创新的重要节点。对于汽车行业来说,一系列沉重的新政策正在密集出台,无论是放开合资企业的股份比例,降低进口汽车的关税,还是新的综合性工业投资管理条例,“看得见的手”都在与时俱进,拥抱变革。
从征求意见稿的结构来看,涵盖范围很广,包括传统燃料汽车、新能源汽车和未来智能汽车,并对投资、生产、技术研发、售后服务等整个产业流程提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这也可以看作是继《汽车工业发展政策》(2004年)和《汽车工业产业政策》(1994年)之后,对汽车工业发展和管理的新规定。那么,正在酝酿中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条例》将会给国内汽车企业乃至整个汽车产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许多常年从事汽车行业报道的财经媒体汽车编辑普遍认为,《征求意见稿》运用产业逻辑来驾驭新能源“造车热”。与此同时,这些接受了十多年行业采访并研究过汽车产业政策的编辑认为,通过新政策引导资本不仅能有效抑制过热和盲目投资,还能防范大规模产业过剩的风险。
工业逻辑管理、新能源、“造车热”、造车,新力量进入挤压泡沫阶段
据《汽车头条》执行主编杨小林介绍,“征求意见稿是新能源汽车史上最严格的投资管理规定,将对中国汽车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新规定对每一个即将进入和希望进入电动汽车市场的投资者和资本力量来说,就像是一个‘魔咒’。”。
汽车头条执行主编杨小林
《经济观察报》汽车与能源部总编辑王国新也表示:“新规中的许多规定直接针对投资过热和投资圈钱行为;总的来说,新政策的目的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汽车频道执行主编黄春眠直言不讳地说,“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新能源“造车热”从资金、技术、生产、研发等方面直接击中了“要害”,尤其是“新八项”(新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新企业法人“必须符合八项条件”)。通过提高“门槛”,有助于防止短期行为“热钱”和“热钱”赚快钱;帮助防止产能过剩,投资建设工厂;更重要的是,从产业发展规律出发,回归实体经济本身”。
《经济观察报》汽车与能源部总编辑王国新
在被问及对汽车制造新动力的影响时,杨小林坦言,“新规的实施过程是一个非常残酷的挤压泡沫的过程”,他还表示,“原本希望通过投资或融资开发电动汽车项目的新企业,在进入市场之前,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的系统和能力。他们不仅要满足国家对资金、队伍、资源等硬件条件的要求,还要控制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王国新进一步补充道,“在《征求意见稿》中,类似魏玛汽车购买一些僵尸企业生产资质的道路也被堵死了,今后,新动力造车的‘门槛’将会更高。”
禁止“僵尸汽车企业”股权变更汽车行业将加速重组和兼并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严格控制传统燃料汽车的产能,杨小林直言不讳地表示:“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在他看来,中国燃料汽车产能的总体规划存在盈余的可能性。王国新还指出,“政府一再提议控制燃料汽车的生产能力,但结果并不好。为什么?原因是企业总是有办法增加产能,比如收购‘僵尸汽车企业’进入汽车行业。”。
现在,“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僵尸汽车企业’股权变更,通过这种方式扩大产能是不可能的,甚至更加困难”,王国新说。杨小林还表示,“新政策出台后,没有任何企业或个人愿意投资数十亿或数十亿进入燃油汽车市场;今后,汽车工业将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洗牌和淘汰的进程。”。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汽车频道执行主编黄春眠
基础设施建设中“管理权”下放的背后是有规范的
黄春眠还指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汽车产业投资的“管理权限”,即“整车及零部件投资项目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和管理”,这是政府职能部门积极推行“减政放权”的一项切实措施。王国新还表示,“将监管责任下放到地方投资管理部门是近两年政府改革的方向。简政放权,一方面提高了政府审批投资项目的效率,另一方面抑制了地方政府投资的冲动。
但是,“在新的规定中,与汽车有关的投资项目的审批要求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新的中外合资汽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客车生产企业(包括现有汽车企业跨档次生产纯电动客车)项目,须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批准。其余的由地方政府批准,”王国新指出。征求意见稿主要是放开产业链上面的环节,影响不会很大。
杨小林还指出“整车项目可以先引进后比较,然后配套设施才能完善;《征求意见稿》要求地方政府在未来建设新能源汽车项目前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
因此,“无论是地方政府引进新项目的‘资质’还是新项目本身的规范,都有具体的要求;权力下放的背后是管理法规的细节和行业规范的清晰性。”(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汽车频道原创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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