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做股权质押做成了股东 行业严控相关业务规模
本篇文章1170字,读完约3分钟
记者王晓宇编辑李剑锋
"股票交易已经成为股东."这是一首投资者的顺口溜,他们深陷于自嘲之中。证券公司会有什么样的经历?最近,由于股权质押项目,这两家证券公司被被动升级为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和第四大股东,能否收回成本只能由上帝来决定。
盈方微(000670)最近宣布,公司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持有的6900万股和3725.96万股股份已分别转让给东方证券(600958)和华融证券。股份登记转让完成后,东方证券持有8.45%的股份,是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华融证券持有公司4.56%的股份,是公司的第四大股东。
盈方微电子之所以将上述股份转让给两家证券公司,正是因为盈方微电子此前已经在市场上质押了其股份。在无法偿还资金的情况下,盈方微电子质押的股份被司法出售。经过两次拍卖,质押股份转换为债转股,质押股份定价分别为每股3.14亿元人民币和1.7亿元人民币。
在a股市场,以“债转股”的形式偿还债务并不新鲜。然而,银行是主要的债权人,它们的持股以“债转股”的形式抵消了相关债权人银行的债务。以往大多数证券公司股权质押债务纠纷都是通过司法出售安全解决的。
“根据流程安排,第二次拍卖通常基于第一次拍卖的30%折扣,而第二次拍卖价格的折扣率通常具有吸引力。这个单一项目之所以被否决,与限制性股票的性质和减持的新规定不无关系。”据业内人士称。
根据公告,东方证券和华融证券仍无法处置其股份。控股股东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了最低减持价格,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48个月内(截至2018年7月15日),上市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每股15元人民币。这两个经纪人需要继续履行他们的承诺。
即使在7月16日之前,东方证券和华融证券也不能完全出售它们的股票。由于其股票为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有必要向交易所申请解禁,然后按照新的减持规定逐步减持。
业内人士认为,在国有企业债转股的背景下,券商采取这种方式处理民营企业的债权。虽然过程是曲折的,但结果可能比预期的要好。在没有系统性风险的背景下,如果初始质押率较低,两家券商可能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也可能获得较大的罚息回报。
然而,做生意时意外成为了股东,这仍然给行业带来了很大的触动。据报道,经纪人最近一直在加紧"排雷",清理一些有缺陷的项目,并严格控制市场上股权质押项目的规模。一家小型券商的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表示,现在最重要的是控制质押率,除此之外,还需要对资金的使用和融资人的信用进行尽职调查。对于限制性股票,他们公司给出的质押率很低,约为2-3倍,有些项目的折扣率甚至低至10%。
一家中型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正严格控制此项业务的规模,对限售股质押项目尤为谨慎。
根据沪深两市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沪深两市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规模约为1.59万亿元,连续两个月环比下降。
标题:券商做股权质押做成了股东 行业严控相关业务规模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21219.html
免责声明:贵阳晚报为全球用户24小时提供全面及时的贵阳地区焦点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
下一篇:如何识别仙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