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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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赵阳
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上市公司巴陵科技发出关注函,要求该公司说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具体决策过程、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原因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质押情况。
根据巴陵科技5月19日发布的股权质押及释放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最大股东杨精忠持有公司股份947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其中已质押股份60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7%。另一大股东黄志强持有公司股份1866.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9%,其中质押股份13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80%。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5%以上的股东和高管质押其公司股份的主要原因、质押融资的主要目的、质押股份是否存在清算风险以及应对清算风险的对策;除质押股份外,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是否存在其他有限权利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股权质押逐渐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的重要融资手段,涉及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质押比例持续上升。反复承诺已经成为常态。然而,质押融资大多用于实际控制人的消费和投资,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力度很小,部分股权质押出现了强制清算的风险。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有必要结合市场实践,准确把握法律地位,从上市公司的角度全面分析潜在风险。
股权质押继续高速增长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出质人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质权人主要是银行、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一些分析师表示,股权质押在本质上类似于抵押贷款,只是抵押品是股票。由于股价的波动性,质权人必须设定质押率、警戒线、收盘线等风险控制指标。
近年来,股权质押的规模不断扩大,业内有人甚至称之为a股,几乎是“无股无质押”。据统计,2014年股权质押规模超过1万亿元,2016年接近2.6万亿元,2017年再次大幅增加。海通证券分析师蒋超表示,截至2018年3月16日,a股质押式回购股票市值达到6.49万亿元,约占a股总市值的10%。医药、房地产、基础化学工业、电子和媒体是质押市场价值最高的行业。媒体、纺织服装、基础化工和房地产质押品的市场价值占行业总市场价值的比重较高,均在20%左右。近半数股票整体质押率低于10%,少数股票质押率超过50%,目前市场平均质押率在40%左右。
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被抵押给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投资机构。仅从向证券公司质押股票的数据来看,这一规模已经成倍增长,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已经质押了很高比例的股票。截至2018年5月5日,428家上市公司(非银行石油石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已累计质押90%以上的股份。其中,海德、顺达恒利、360、中捷资源、成帝、万通地产、嘉凯诚、中铁、东方银星均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100%质押,上市公司整体股权质押率较高,均在60%以上。
高比例承诺背后的金融渴求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作为一种融资方式,面积大、比例高,也反映了相关主体对资金的渴求。
此前有分析师表示,自2014年7月以来,上市公司大股东开始进入“全面质押”阶段。相关统计和计算显示,仅2014年下半年,就有800多家上市公司完成了2000多笔股权质押。参照当时超过4万亿元的市值,估计相关融资方获得的资金在1.2万亿至2万亿元之间。显然,这是一种“增加杠杆”的行为。虽然其风险不同于二级市场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但一旦股价大幅下跌,很容易面临清算的尴尬。
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股权质押比例过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再融资的高风险。蒋超在分析中表示,根据规定,如果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率超过50%,就不可能进行新的质押融资,这将影响其股东的再融资能力。其中,21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存续债券,其中14家评级为aa及以下,主要是民营企业,信用资质较低,存在激进质押行为。蒋超认为,过高的质押率会使控股股东面临失去控制权的风险,因此控股股东一般不会采取明显的激进质押行为。另一方面,如果质押率过高,可能反映其再融资能力较弱。
近年来,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发,许多债券发行计划被推迟或取消,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各方对相关实体资金短缺的担忧。从违约或延迟发行债券的公司来看,私人公司占了绝大多数。公司性质的这一特征也在上市公司的股份质押中得到揭示。
国信证券研究员董德志表示,从企业属性来看,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90%的35家发债企业中,只有4家属于国有企业;从行业分布来看,综合行业有7个,房地产开发行业有4个,化工行业有3个;其中,益阳集团、神武集团和袁波集团对现有债券违约。控股股东质押率超过90%的57家发债企业中,无国有企业;从行业分布来看,医药生物、房地产开发和有色金属分别为6、6、5家;其中,圣宝千里已经对现有债券违约。
监管推动标准化发展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原本是一种正常的融资方式,但在获得融资便利的同时,如果质押率过高,风险不可低估,尤其是当公司股价暴跌时。
财通证券分析认为,股票质押业务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股权的价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市场急剧下跌的情况下,股票质押的履约保证率较低,容易面临清算风险。另一方面,当融资人的财务状况因管理不善而恶化,或因宏观经济和政策影响而出现财务困难时,融资人将无法按照约定足额偿还资金,因此融资人存在信用违约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质押股份面积大、比例高,不仅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在市场非理性波动时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按照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深化改革、发展服务的原则,建议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如严格主体责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等;建立风险壁垒,改善公司治理;做好风险分类,全面推进动态监管;加强沟通与合作,有效整合监管资源。
实际上,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2018年1月12日正式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并于3月12日正式实施。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市场上股票质押的“融资门槛、资金运用、质押集中度和质押率”等四个方面。
郭进证券分析师李丽凤表示,新的股票质押监管规定的出台,标志着监管当局继续朝着金融去杠杆化和防范控制金融风险的方向发展。实施后,小盘股质押将被禁止,对质押率和质押率的限制也将降低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融资规模。沈万红源指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将进一步由表外向表内转变,这符合金融监管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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