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规范综合经营 强化综合监管
本篇文章1583字,读完约4分钟
本世纪头十年中期,中国开始实施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项目。除了试点项目,事实上,许多金融机构和一些非金融企业本身也做了一些混合经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2018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这些混业经营不仅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业务多样性和竞争力,也放大了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对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带来了跨行业、跨市场、跨地区的风险传导。主要风险如下:一是机构跨境扩张,部分金融机构追求多牌照和全牌照经营,部分企业控股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成为金融控股集团,资本退出、流动资本注入、虚假资本注入、不当关联交易利润转移等问题更加突出。二是业务跨境套利,表现为不合理的“影子银行”,表现为交叉投资、杠杆放大、银行间套利、“从现实到虚无”等一系列问题。孙国峰表示,混业经营本身存在不透明风险、道德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
“综合上述混合经营的风险,我们可以发现混合经营中存在一个内在矛盾,我称之为‘混合悖论’。也就是说,金融控股集团内部不同金融业务之间存在跨行业、跨市场传递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内部“防火墙”,以隔离风险并进行渗透监督。”孙国峰说道。
孙国峰还表示,如果金融控股集团的内部业务完全孤立,也违背了金融控股集团的初衷,这就决定了混合经营模式下的金融控股集团存在这样的内生风险。为防范混业经营的风险,应坚持整体分业经营的基本框架,加强对现有混业经营的监管。
"总体而言,分业经营是实体经济金融支持和风险防范的基础."孙国峰表示,从金融机构自身的角度来看,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自然会有混业经营的冲动。然而,从历史上看,为满足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要求而做出的监管让步往往成为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来源。因此,面对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金融监管不能退缩。坚持分业经营的基本框架,严格规范综合金融业务,加强综合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和重大风险奠定坚实基础。
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国务院参赞处金融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周谈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他表示,互联网金融业态创新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满足社会多元化投融资需求、提高金融包容性水平、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风险、不断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新格式的出现也带来了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和财务违规。参与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机构应该有准入门槛,并持有许可证。
对于网络金融风险的特点,周表示,网络金融交易平台上各种风险并存,网络金融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风险也是多样且隐蔽的。此外,互联网金融服务群体是传统金融无法覆盖的大量群体,其抗风险能力较弱。
在防范网络金融风险方面,周强调,一是要加强网络交易的风险管理。从监管定位来看,监管当局应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二是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倾斜监管资源,发现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第三,要充分发挥科技在科技监管中的作用,准确监管,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技术水平和能力,熟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改进监管方法。
网络清算公司总裁董俊峰认为,监管技术的发展有助于应对金融创新带来的挑战,识别市场中涉及多层次主体的风险,平衡控制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董俊峰谈到了金融基础设施服务监管技术的多重优势。他认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监管技术具有以下五大优势:第一,金融基础设施具有合规信用优势;第二,金融基础设施具有枢纽和桥梁的优势;第三,金融基础设施具有技术安全优势;第四,金融基础设施具有行业深度融合的优势;第五,金融基础设施具有资源密集型的优势。
对于金融基础设施服务监管技术的原则,董俊峰认为监管技术应该与金融技术和云服务相结合。至于金融基础设施服务监管技术的实现路径,他强调要依托集中平台为监管和市场机构服务,构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并在“防火墙”内探索和应用“监管沙箱”。
标题:金融监管:规范综合经营 强化综合监管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20911.html
免责声明:贵阳晚报为全球用户24小时提供全面及时的贵阳地区焦点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机构调研聚焦大消费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