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要离生活更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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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孩子持有遗嘱,说老人的遗产是他自己的。如何判断他?当买方起诉卖方不履行合同时,为什么法官不支持原告?为什么法官认为一段看似准确的“法语说法语”是不恰当的?……
最近,由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普法演讲非常受欢迎:短短两个小时,吸引了近500人观看直播,30多万人在网上观看直播。
要打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制度壁垒,把高质量的实践教学资源从实践工作部门引入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者和法治实践者之间的交流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曹说。
“十多年前,一位老人去世后,每个孩子都拿出一份遗嘱,说老人的所有财产都属于他自己。”演讲开始时,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审判庭庭长张晓钦讲述了一个亲身经历的案例,引起了学生和网民的讨论。学生们普遍认为,根据法律,最后的遗嘱是有效的。然而,为了避免破坏和谐的家庭,法官最终选择了“磨他的嘴”的调解。
对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冯路表示同意。“现实的案件处理不是司法考试的多项选择问题。它是通过选择定罪和量刑来完成的,但要反复跑、说、听,这样法律、权利和利益、人们的心和人类的感情才能得到它们的位置。有必要让学生认识到,法律规则是抽象的,公平和正义在法律教育中是具体的。”
“原告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要求按照合同转让房屋,但被告说这是一份‘假’合同,因为欠了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刘也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当时主审法官骑着自行车绕过涉案房屋,绘制了到达涉案房屋的各种路线图,证明原告陈述的购买过程漏洞百出,为判决本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与刘、一样,他们也提出了自己的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思想。“我们通过举办讲座在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同时,以此为契机,加强沟通,让实践部门和高校形成培养高等法律人才的合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政治部主任鲁为民说。
《人民日报》(2018年5月14日,第11版)
标题:法学教育,要离生活更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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