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 须依托医疗机构办
本篇文章3091字,读完约8分钟
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将普遍提供在线服务
网络医院必须依靠医疗机构来运行
4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吹风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规划信息司司长于学军、医药管理局和医院管理局副局长焦亚辉介绍了《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很明确。允许依靠医疗机构发展网络医院。一些常见病和慢性病可以在网上退货,也可以开具处方。将支持在线咨询的行为规范、费用和医疗保险支付等政策。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将普遍提供在线服务,使人们更容易看病。
您不仅可以预约挂号和手机支付,还可以在线返回一些常见病和慢性病
我可以在网上看医生吗?是的,你可以开一家网络医院。该文件明确鼓励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并允许举办互联网医院,以便核心和非核心医疗服务都可以在网上进行。
曾益新介绍说,《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的态度。从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药品供应保障、医疗保险结算、医学教育与科普、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推进互联网与医疗卫生服务的融合。
“我国的医疗资源配置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而高质量的医疗资源在一些偏远地区稀缺,失衡问题更加突出。然而,医疗体系中最关键、最核心的资源是医生,医生的培养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很难实现均衡配置。通过“互联网+”技术,将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到资源贫乏地区,有利于改变资源配置的不平衡。”他说。
具体而言,在“互联网+医疗服务”方面,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网络医院。实体医院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个名称来提供在线医疗服务。合格的第三方组织也可以建立一个互联网信息平台,提供远程医疗和其他服务。
焦亚辉介绍说,网上医院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医疗机构为主体,网上诊疗项目必须与物理医疗机构的相关诊疗科目相一致。第二类是由互联网公司和企业组织的互联网医院,如北上广的优质专家资源,可以利用这家互联网公司提供的平台为患者提供一些服务。但是,这种网上医院必须设在实体医疗机构,并实行一致的网上和网下监管。
互联网上允许两种类型的医疗服务。一是互联网诊疗的核心业务,即治疗患者、提出治疗方案和处方,如远程医疗服务、家庭医生合同服务、一些常见病和慢性病的在线随访等。另一个是非核心业务。目前,许多网络诊疗辅助服务已经得到应用,如预约挂号、移动支付、在线查询检查结果、人工智能支持的一些临床决策辅助服务等。
“关于网上医院的申请程序,由于是一种新的形式,这类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如何申请、审批的级别将按照‘配送服务’的原则和要求解决,并在《网上诊疗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焦亚辉说道。
最初的诊断不能在网上进行,也不建议儿童通过互联网去看医生
意见很明确。在未来,互联网不仅可以预约挂号、等待治疗、付费、咨询报告等。,还可以在线回访一些常见病和慢性病,并允许在线处方逐步实现患者的上门回访。
换句话说,第一次访问不能在网上进行。焦亚辉说,这与医学的基本规律和规则有关。医生在第一次拜访病人时需要几个条件才能做出诊断。首先,医生通过询问了解病人的病情、病史和家族史。其次,我们需要做一些身体检查,也就是触摸和倾听。中医叫看、听、问,以便了解病人的症状和体征。第三,我们应该做一些辅助检查,如验血、心电图、b超、手术、病理等。只有综合运用以上方法,医生才能做出科学的诊断意见,制定治疗方案。“对于新诊断的患者来说,这些方法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互联网上进行首次诊断是绝对禁止的,世界上所有国家都要求这样做。”
但并非所有的疾病都可以在网上重温。焦亚辉说,一些稳定的常见病和慢性病在实践中证明,国内外都可以在网上重新访问。例如,患有皮肤病、长期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一些检查,包括远程监测,或者在他们的病情没有改变并且长期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进行社区检查。在医生掌握了这些指标后,他们可以开长期处方或在线调整药物。然而,也有一些疾病,如肿瘤,患者需要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影像学检查,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此外,儿童疾病发展迅速,不建议儿童,尤其是幼儿通过互联网看医生。“任何接受过严格培训的医生都会给病人提供科学建议,如果有必要,还会去一家离线医疗机构。”
除了后续服务,互联网技术在其他医疗领域的应用也将使人们就医更加方便。在优化“互联网+家庭合同”服务方面,此次也明确规定了可以促进家庭医生合同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鼓励在线合同服务、提供在线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和延伸处方服务;在“互联网加”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方面,明确了网上开具的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配送;在推进“网上加”医疗保险结算的同时,逐步拓展网上支付功能,包括异地结算和一站式结算;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中,鼓励研发和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在改善医院运营管理和便利服务方面,很明显,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将普遍提供分时预约诊疗、智能医生指导分诊、候诊提醒、检查结果查询、门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在线服务。鼓励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因地制宜探索。
同时,这些政策将有配套措施,如收费政策、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对接、统一权威的互联互通信息平台等。于学军介绍说,到去年年底,全国、省、市、县级国家卫生信息平台已经全部联网,下一步将在应用方面下大力气。同时,制定并实施健康信息标准和规范,各医院实现统一标准和接口,整合信息,为网络医疗健康提供支持。
实行网上和网下统一监管,对互联网诊疗行为进行动态标记
网上看医生让人安心吗?如何确保信息安全和保护患者隐私?
于学军介绍说,该文件明确规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首先,它界定了行为的界限。按照深化“配送服务”的要求,尽快研究出台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底线,降低准入门槛。我们应该在活动期间和之后加强监督,以确保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其次是强化职责。“谁提供网络医疗卫生服务,谁就必须负责”,例如,网络医院的发展是以实体医疗机构为基础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本身。另外,在监管方面,原则是根据本地化管理,实行线上和线下的统一监管。第三方平台应确保服务提供商的资质符合相关规定,并对所提供的服务负责。同时,要建立医疗责任分担机制,推广网上知情同意通知,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
另外,要提高监管能力。互联网最大的特点是它可以一路留下印记。利用这一特点,将建立一个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口岸。所有开展网络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平台都需要将数据及时推送、传输和备份到区域国家卫生信息平台。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监管端口对网络医疗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另一方面,推进互联网可信系统建设,加快构建全国统一身份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可信医疗数字身份、电子实名认证和数据访问控制信息系统,完善医生、护士和医疗机构电子注册系统,方便群众查询。“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对‘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生成的数据进行跟踪、查询和追踪,并对访问和处理数据的行为进行控制和管理,以确保寻求治疗的患者的安全。”
“在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标准的基础上,我们将制定医疗大数据的确认、公开、流通、交易和产权保护等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卫生数据保密规定,严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户数据和基因。与个人隐私相关的信息,如数据。”曾益新表示,下一步将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包括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方式,适应“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支付体系和医疗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共享等基本标准,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记者李红梅)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互联网医院 须依托医疗机构办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19422.html
免责声明:贵阳晚报为全球用户24小时提供全面及时的贵阳地区焦点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