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已确定减税降费逾7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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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财政部副部长程立华表示,在2017年减费6000多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四项政府减费措施,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收2506亿元。随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出的降低运营和服务费用,预计全年社会总负担将减少3000多亿元。加上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确定的4000多亿元的减税措施,今年又出台了7000多亿元的减税和减费措施。
程立华透露,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财政部会同其他部门,正在努力印发操作性文件,确保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赛后监管,确保各项清收和减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此外,加快非税收入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收费权”管理。
根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的减税和减费规模将超过1.1万亿元。
“在深化供应方结构改革的背景下,出台减轻企业税负的具体措施,将有助于优化经营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普华永道在mainland China和香港的流转税管理合伙人胡根荣告诉《证券日报》。
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两份文件,详细说明了三项增值税改革措施中的两项。据胡根荣介绍,根据规定,这次减税的范围不仅限于国务院提到的“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基础电信服务业、农产品(000061、医药股)”。所有增值税应税活动(包括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等)。)原来适用于17%和11%的税率,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也将在5月1日后进行调整。
“5月1日以后,除了零税率,中国仍然保持16%、10%和6%的三个增值税税率。预计中国今后将进一步调整增值税税率。”胡根荣说:
胡根荣认为,5月1日以后,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将扣除进项税,扣除比例将从11%调整到10%。此外,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和重要地位,我国增值税制度一直对农产品进项税的抵扣给予特殊规定。例如,在2017年取消13%的增值税后,农产品的销售将适用11%的税率。为确保深加工企业购买农产品的抵扣额保持不变,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税率的货物时,也可以在按照11%的抵扣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的基础上“加2%的抵扣”,确保降低农产品税率后抵扣额不变。
胡根荣表示,虽然从购进农产品中扣除的进项税扣除率调整为10%,但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的货物,仍可在10%的基础上“加2%的扣除”,即按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这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退税一直是增值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项目."胡根荣预计,下一步,财税部门将出台文件,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留税退税范围的要求。
"目前的政策允许对集成电路公司、大型客机和新型支线飞机进行退税."胡根荣表示,增值税改革将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R&D等现代服务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实行一次性退税,在一定时期内不扣除进项税,对相关行业和企业都有很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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