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合并将撬动财税体制改革加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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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规划,改革税收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税务机构,具体承担所辖地区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的税收征管职责。国税和地税机构合并后,将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体、省(区、市)人民政府为辅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这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施后,省级和次省级国家税务机关再次合并。
“省级及以下地方税的合并是新时期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一项根本性改革,是税收征管体制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强化税务机关的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节约税收征管成本,统一税收征管体系。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逸群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国税与地税合并符合新时期税收征管机构的要求和发展趋势,有利于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江镇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龙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国税和地税的合并是中国税收征管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随着各项税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立与税制结构相适应的征管体系势在必行。这一改革有利于理顺税收征管的相关关系,提高税收征管的能力和效率;从深层次上讲,它符合中国国家治理结构的特点,有利于提高税收治理能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据了解,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开始“分灶吃饭”,所有税收都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税收征管体系开始一分为二。国家税收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收和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共享税收,而地方税收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收。
张逸群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营改增实施后,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营业税被取消,地方税务部门的税收职能相对弱化。为了保证改革阵营的顺利过渡和实施,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和国家税务部门开始实行合署办公和统一纳税,客观上为国家和地方税收的合并铺平了道路,创造了条件。
张逸群指出,当前,我国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越来越迫切,人们对政府管理效率、服务质量、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客观上迫使政府管理体制改革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需要。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的合并也符合这一要求,是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来税制改革的重大突破。
张逸群认为,将国家税务机关的税收和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纳入税收部门联合征管,有利于解决国家税务人员在任务、责任、压力和待遇上的不平衡,有利于解决企业和个人纳税和综合税费问题。同时,也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税收成本过高、环节过多、效率低下、数据统计不一的问题,为确保国家减税政策措施的全面准确实施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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