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存辉:混改正向纵深推进 应加强顶层设计
本篇文章1789字,读完约4分钟
3月10日15: 00,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媒体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青、国务院副秘书长、国资委发言人彭就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肖亚青表示,2018年,国资委主要有三项措施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改革。一是扩大和深化各项改革措施;二是在集团层面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三,推进中央企业战略重组。
《国家商报》记者了解到,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在提交的提案中表示,目前国有企业重点突破、分级分类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格局已经形成,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深入推进。鉴于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仍存在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仍有必要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律制度。
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律体系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使国有资本更强、更好、更大”。“从强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到‘国有资本’,这个词的变化已经明确了‘强而优’是国有资本的总体要求。”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进早些时候对媒体表示,这凸显了加快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政策意图,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取得更大进展。
3月10日,副秘书长兼发言人彭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一表态的改变意味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和方法将发生重大变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意味着从管理企业向管理资本转变。这里,重点是放松,管理,优化和扩大。从这四个层面,我们可以理解“国有资本”。
南存辉认为,当前国有企业混业改革仍面临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一是清产核资问题。国有企业混合改革前,要做好资产清理工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滞后,现行法律法规限制了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第三,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混合改革后,企业股权多元化,不同决策机制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只有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才能消除各种所有制资本参与混合改革的顾虑。
为此,他建议加强顶层设计,以“资本经营为主要方向”,建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专门法规,加快相关行政法规的实施。建立健全产权交易体系和平台,完善市场价格决定机制,让市场决定产权交易价格;其次,建立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股减持的立法,规范国有股减持的方式、程序和要求;第三,按照“不因改制而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完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税费等各项政策,避免对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改制征收高额税费。
建议立法应确保有效促进“走出去”
近年来,正泰集团通过投资并购不断拓展海外市场。2014年初,正泰收购了德国著名光伏公司德国康能的法兰克福(奥登)零部件厂;2016年,正泰参与西班牙格拉巴特-石墨烯电池公司,培育新的战略增长点;2017年,正泰收购了新加坡阳光电气,后者成立了亚太地区总部作为核心载体,以改善全球研发、生产和营销的一体化布局。
关于跨境M&A,南存辉表示,跨境M&A应以战略为导向,整合全球优势资源,抓住企业发展机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主营业务并购和战略性产业并购。对于下一步的发展,南存辉表示,未来不仅产品会走出去,技术、管理、品牌和文化也会全方位走出去。通过并购整合全球优质资源,不断输出中国智慧、中国标准和中国项目,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话语权。
正泰集团是许多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个例子。根据商务部的数据,2017年,中国增加了对全球174个国家和地区6236家海外企业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投资1200.8亿美元。
然而,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仍然遇到许多问题。由于“考试材料多、考试时间长、购汇限制、文化冲突”等问题,中国企业在海外竞标高质量目标的竞争优势不明显。此外,随着反全球化趋势的兴起,中国企业面临着政治、金融、法律、贸易壁垒等诸多方面的挑战。
因此,南存辉认为,中国企业需要在海外并购中实现自己的“改革”和“走出去”。对于企业来说,有必要制定明确的M&A战略,避免过于依赖投资银行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的目标企业信息。同时,要充分调查海外业务的法律环境、盈利模式和各种资源,做好风险评估。
在今年的提案中,南存辉还建议尽快制定一部能够引导外商直接投资整体的企业海外投资法,使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政策有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使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能够得到合法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统一、协调和权威性得到保障,从而保证“走出去”战略的健康发展。
标题:南存辉:混改正向纵深推进 应加强顶层设计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18115.html
免责声明:贵阳晚报为全球用户24小时提供全面及时的贵阳地区焦点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