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被否就“借壳”上市? 证监会:必须3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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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企业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被拒绝作为目标资产的相关问答》,表明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目标资产被宣布拒绝上市的重组项目的监管。对于重组和上市交易,企业应在计划重组和上市前的首次公开募股被拒后至少运行3年。
在这方面,市场普遍认为,这对“壳资源”股票是一种利润空,但一些私募机构有不同的解释。一些私募股权机构表示,由于三年的时间限制,一些质量不够的企业将会退出困境,取消ipo审核队列或撤回信息,而“借壳”之路是首选。
ipo将需要3年时间才能再次“借壳”
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ipo)企业是否作为目标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答》的通知,明确表示将加强对目标资产已申报ipo被拒绝的重组项目的监管,主要是因为企业在计划重组上市前,ipo被拒绝后应至少运行3年。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提到,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中国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拒绝和整改的具体原因、相关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原因。这意味着,在首次公开发行被否决后,一些企业在没有进行规范整改的情况下,堵塞了向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进行重组和出售的途径。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目前ipo审核排队人数已经大大减少,主要是因为审核负率大幅上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已受理438家初始企业,其中404家为正常待审企业,7家暂停审查。自今年年初以来,已有22家公司停止排队首次公开募股,延续了自2017年第四季度以来停止审计的企业家人数一直居高不下的正常状态。2017年全年,停止审计的企业有149家,仅2017年12月就有45家企业停止审计。
在这方面,深圳前海甘源资本执行董事包利对《中国商报》表示,监管机构严格控制绕过和重组ipo的问题。一方面,符合标准的企业可以尽快上市;另一方面,质量不足的企业可以撤退、撤回ipo材料或走并购之路,这不仅解决了“堰塞湖”问题,也提高了上市企业的质量。
还是有益于“壳资源”股票
关于IPO被拒绝的公司不得在三年内借壳上市的要求,长城证券M&A部总经理尹中立表示,对IPO不抱太大希望的企业可能会转向并购。其他公司的首次公开募股被拒绝,不能借他们的壳,估计一些项目将撤回他们的材料。这些企业也会害怕报告疾病。如果首次公开募股失败,最好撤回他们的材料,通过其他渠道。
此外,尹中立还认为,现在的关键在于掌握“后门”标准。有些公司上市的希望不大,但他们的资质仍然很高,所以他们可能会采取并购重组的方式。目前,这表明管理层仍然鼓励高质量企业的并购和产业整合。
西藏林朗投资有限公司的王林(音译)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对于即将进行ipo的公司,尤其是一些质量不合格的公司,如果ipo失败,公司以后的资本运营将有三年的期限。因此,这些公司可能会撤销信息,提前退出ipo,并寻找并购渠道进行间接上市。从某个角度来看,这对于“壳资源”股票来说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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