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员工偷盗储户存折 窃取资金36万获刑18个月
本篇文章743字,读完约2分钟
最近,判决文件网公布了邮政储蓄银行雇员窃取存款人存折的非法行为。窃取存折后,卢竞航采取技术措施,非法占用储户资金36万余元。根据《刑法》和其他相关规定,法院判处卢默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据报道,卢竞航,男,汉族,1990年1月13日出生于安徽省来安县。他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安支行的员工,住在安徽省来安县。被告人卢竞航于2017年9月28日被来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10月13日取保候审,2018年1月10日由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8年4月23日取保候审。
经审理发现,2013年6月,被告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安支行办理存款人业务时,发现前台营业厅保险柜内有多份复印件。2012年,由来安国库中心委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安支行办理的拆迁补偿存折未被被拆迁户收回,被拆迁户存折账户中有××万余元的拆迁补偿。后被告卢竞航在2013年9月5日、2013年9月17日和2013年9月23日,分别从被拆迁人家中窃取存折并带回家,利用工作便利,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从存折中提取非法占有拆迁补偿费人民币348,000元。
2015年10月,被告采取同样措施,窃取了存放在前台营业厅保险柜中的盛存折,该存折是由来安县财政中心委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安县支行开具的。2015年10月14日,他以非法占有为由从盛的账户中取出拆迁补偿费12,320元。
事发后,被告人卢竞航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返还了全部赃款,并取得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安县支行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竞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政府部门存放在其工作单位的他人拆迁补偿费360,320元,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卢默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标题:邮储银行员工偷盗储户存折 窃取资金36万获刑18个月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15934.html
免责声明:贵阳晚报为全球用户24小时提供全面及时的贵阳地区焦点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