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民法典要应对人工智能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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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学者王黎明指出,人工智能所带来的问题和影响是极其深远的,需要我们在法律上加以处理,特别是我们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应该处理已经提出或将提出的问题。
王黎明说,人工智能是一场新的科技革命,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可能比蒸汽机的发明更深远。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新技术和脑科学新理论的出现,人工智能发展极为迅速,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2017年,国务院称人工智能是一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颠覆性技术。它带来了就业结构的深刻调整,冲击了法律和社会伦理,侵犯了个人隐私,甚至挑战了国际关系的规范。它所带来的问题和影响是极其深远的,需要我们做出法律上的回应,特别是我们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应该对已经提出或将提出的问题做出回应。
王黎明具体阐述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人工智能对公民主体提出了挑战。
现在每个人都在讨论机器人应该被当作民事主体还是客体。从目前人工智能的发展来看,智能机器人并没有对传统的民事主体理论构成颠覆性的挑战,也不应该被视为民事主体,因为机器人毕竟是由人类创造的,它们在产生之初就以物体的形式出现。尽管它们可以代替人类从事某些活动,但它们仍然由算法控制,并由整个人类控制。尽管他们目前有一定的思维能力,但自主性仍然很低。也许在未来的某个阶段,人工智能机器人有能力独立思考,甚至超越人类意识,似乎有必要给予它们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
第二,人工智能对人格权,尤其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过去,童话故事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把相机绑在苍蝇的翅膀上,偷偷溜进别人家拍照,窥探别人的隐私。现在,这可以在无人机技术的帮助下实现。在美国,关于无人驾驶飞行器侵入他人房间和侵犯他人隐私的争议很多,我认为这种争议将来会逐渐在中国出现。
我们正处于大数据时代,我们可以记录过去发生的事情和现在发生的事情,然后我们可以准确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在大数据收集的帮助下,人工智能使得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变得更加容易,并且成本更低,这使得人工智能对个人信息的威胁更大,而大数据扼杀现象也反映了这一问题。如今,随着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零碎的信息可以被收集、分析、处理和处理。这一现象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警惕。此外,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自然人的声音、肖像、身体动作等被植入相关程序,然后模仿自然人的声音、身体动作等,这可能导致相关人格利益的侵害。
第三,人工智能对数据财产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众所周知,数据+算法被认为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核心,而数据采集和分析技术是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的基本方法。在大数据时代,法律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如何确认数据的所有权,因为平衡数据收集者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开发者的权利并不容易。
虽然有必要保护数据开发权人的权利,但不能断定所有数据都属于开发者,因为它涉及许多人的个人信息甚至敏感信息。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是目前我们需要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
另一个问题是如何确认数据权利、如何转让数据权利以及如何保护数据开发者的权利,这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民法通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获取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或者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泄露他人个人信息。”本文仅提供框架保护,但缺乏关于确认、传输和保护数据权利的明确规则和指南。因此,民法典部门需要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制度供给。
第四,人工智能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挑战。
虽然有些机器人可以自己创作音乐、绘画和诗歌,但我个人认为,既然他们没有承认自己的民事主体地位,就没有必要承认自己的著作权人地位。然而,智能机器人可以通过某些程序深入学习和思考。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收集和存储大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这可能导致版权侵权问题,如非法复制和非法存储。
第五,人工智能给侵权责任的认定带来了新的挑战。
现在,机器人对人造成伤害还是人类入侵机器人是一个新的法律问题。机器人所有者是否应该对机器人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值得考虑。考虑到机器人是由许多学科发展起来的,而机器人所有者可能对这些学科一无所知,有必要讨论由机器人所有者承担所有责任是否合理。路上也有无人驾驶汽车,这导致了更多的法律问题,这确实对侵权责任提出了新的挑战。
霍金认为人工智能的发明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灾难。如果管理不善,会思考的机器人可能会终结人类文明。这句话有点重,但不是危言耸听。它确实需要我们密切关注和思考人工智能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
著名美籍华人经济学家杨小凯曾提出一个观点。现在,我们往往注重技术的模仿,而对技术的体系建设重视不够,这可能是中国技术发展的一个缺陷。在未来,如果我们只注重技术的模仿,而不注重技术的制度建设,我们的后发优势很可能会转化为后发劣势,技术不可能得到制度的有效保障,反而会处于无序发展状态。
人工智能提出的问题都是我们的民法典应该应对的重要问题。这就要求民法典的制定不仅要考虑现在,还要考虑未来。只有这样,我们的民法典才能被称为立足中国国情、面向未来的科学民法典,才能站在世界民法典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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