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开放创新 成绩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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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一周年新闻发布会成功举行。辽宁省商务厅党组成员、省自由贸易厅专职副厅长王恩斌表示,截至2018年3月20日,新注册企业24829家,注册资本3626.1亿元。第一批由第三方评估的29个改革创新案例已经形成并上报商务部,第一批推广到全省的25个创新案例将于近期发布。一年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了以下阶段性成果。
深化“配送服务”改革,探索建立现代服务型政府管理模式
积极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赋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首批省级行政权力的决定》(辽[2018]8号)下发,首批133项省级行政权力授予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加强对重点领域“分配诉讼”改革的指导。下发了《关于深化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神府新区简政放权管理和优化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7〕11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两证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55号),指导、
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三区都建立了权责清单制度、行政审批管理目录制度、综合服务大厅和“一次受理”制度。
深入试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探索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
一方面,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实行备案制度。截至2017年底,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4家,合同外资33.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495.9万美元。
另一方面,贯彻国发[2017]57号文件精神,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调整事宜,联系国家有关部委,积极推动建立适合试点要求的管理体系,为深入实施“负面清单”奠定坚实基础,为自贸试验区的扩大开放提供保障。
加快贸易便利化措施,探索贸易监管体系
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17年,辽宁省四大核心业务的上报率均达标。在沿海14个省市中,辽宁省的综合覆盖率排名第二。国际贸易的“单一窗口”开启了自由贸易区,货物申报、船舶申报和舱单申报功能已投入运行。
积极探索行业监管体系。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辽宁检验检疫局、大连海事局等监管部门出台了创新措施,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积极推进“三互”通关建设,加强跨部门合作、跨地区合作和国际合作。东北地区全方位、立体化、网络化的互联互通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贸易便利化已取得初步成效。大连海关和沈阳海关的通关效率居全国海关前列。自贸试验区绝大多数检验检疫项目实现了网上报关验放后的“二次通关”。海事部门实行“先许可,后检验”的制度,实现船舶出口港检验业务的“零等待”。大连是中国第一个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诚信企业于2日获得退税。
贸易便利化平台日益完善。沈阳综合保税区新B区已获批,联检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启动。营口综合保税区已被批准边建设边招商,并将于今年10月关闭运营。沈阳市和营口市已向国家申请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大连跨境电子商务保税仓储业务模式已经落地,营口国际邮件(快递)处理中心即将投入运营,营口港跨境电子商务航运业务正式启动。
推进金融业开放创新,探索建立协调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我们出台了金融支持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相关银行监管制度、保险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三个地区自主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开放式创新,支持沈阳地区打造“金融岛”,支持大连地区打造全国首个“自由贸易金融在线服务平台”,支持营口地区申请国家级物流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跨境资本流动风险联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非正常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在自贸试验区建立银行监控报告系统,监控银行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为预测可能的区域和系统风险提供基础。
服务国家战略凸显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方向
深入服务“一带一路”。以自贸试验区为重要平台,推进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和中国-中东欧“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推动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日、韩、俄等国在产能和装备制造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快优势产业“走出去”步伐,拓展国际市场。2017年,中国和欧洲之间运营了1,123列火车,货运量为91,000标准箱。营口已经开通了12趟中欧列车,使其成为中国沿海地区最繁忙的港口。
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整体竞争力。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大连冰山集团在“双创”基地建设等改革创新方面取得进展。
扩大对东北亚的开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营口港海铁联运和沈阳跨境铁路通道建设、多式联运体系不断完善。在东北亚自由贸易试验区组织专项投资促进活动。目前,东北亚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有80多家外资企业落户,签约外资2.6亿美元。
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探索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今年1月10日,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报告了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的请求。
完善法治保障,建立合适的法律服务体系
研究起草《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该条例已纳入2018年全国人大立法计划,预计将于今年颁布。《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院和知识产权仲裁庭正在积极建设中。沈阳已经建立了公共服务的法律平台。大连地区颁布了《大连地区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管理办法》和法院、检察机关的实施意见。开发区法院成立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审判小组。营口市法院成立了第一个专门合议庭审理涉及FTZ的案件,检察机关发布了《关于建设服务保障FTZ的意见》。
据悉,2018年,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方向和目标。我们将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推进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紧密结合起来,大胆尝试,大胆创业,自主改革,通过辽宁试点,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
第二,突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大力推进“证照分离”,下放经济管理权。在投资改革方面,应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的有效途径。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到2018年底,辽宁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技术标准总体水平和适用范围将达到国家标准版本的要求。在金融创新和改革方面,我们将推动金融和金融企业的结算。加快沈阳“金融岛”建设,落实中央和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在事后监督方面,应着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推进企业报告的公开化,促进社会参与社会监督。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经营环境建设。深入贯彻《辽宁省优化商业环境条例》,打造自由贸易试验区辽宁省商业环境“样板”。比照国内外先进的经营环境、体制和机制,先尝试优化经营环境的改革措施,力争在经营环境中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并加快向全省的复制和推广。
第四,加快协调发展,提高政策辐射效率。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与重点工业园区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首先推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神府新区等18个重点工业园区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并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推广到全省。
第五,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对东北亚的开放。不断拓展和丰富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内涵,全面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进一步拓展东北亚国际合作;加快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营口港海铁联运和沈阳跨境铁路通道,实现辽满、辽蒙欧、辽海欧与更多国家和城市的对接,大幅增加中欧列车数量和货物运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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