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徐诺金:建议尽快出台 普惠金融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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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姚峰
我们的记者叶松
普惠金融注重为社会各阶层和各领域,特别是农民、贫困人口、弱势产业和落后地区提供公平、安全、便捷、适度的金融服务,对于解决金融发展不足的问题,优化经济金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平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普惠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普惠金融政策主要包括《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发布的文件。这些文件是政策指导文件,对金融机构的刚性约束不足,导致普惠金融。这项政策很难落实。”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市中心支行行长许告诉记者。
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惠金融促进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国普惠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实现普惠金融发展顶层设计的法制化。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就一般原则而言,建议澄清包容性金融的法律概念,并将包容性金融确定为人类发展的基本权利;明确包容性金融发展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类普惠金融服务的监管主体。
关于普惠金融服务的内容和服务目标,建议通过法律界定普惠金融服务的内容,强调普惠金融服务的服务目标是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并将小微企业、农民、城市低收入人群、穷人、残疾人和老年人列为重点服务目标。
根据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和业务操作规则,定义了普惠金融服务的各种主体,建立了各种普惠金融服务主体的业务操作规范。
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措施方面,建议建立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措施体系。首先,在政府评估方面,包容性金融的发展被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绩效评估;二是在财税政策方面,明确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优惠和激励政策标准;三是在货币政策方面,对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给予适度差别化货币政策支持,加大再融资和再贴现政策力度;第四,在监管政策方面,要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操作风险容忍度,尽快落实基层信贷人员“尽职豁免”制度,推动商业银行设立县级普惠金融部门。
法律责任:建议明确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各类普惠金融服务机构在发展普惠金融服务过程中,未能履行普惠金融发展义务,或侵犯消费者权益,引发金融风险时应承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徐诺金:建议尽快出台 普惠金融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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