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监管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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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meiruo
一年多来,金融监管以其威力震慑了市场。形成多方共识,保持无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是现阶段监管的重中之重。
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许多代表对此非常重视。其中,民进党中央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防范和控制中国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议案》。该建议指出,目前我国金融系统性风险防控仍存在三大问题,各监管部门竞争性的“严格”监管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应该说,这一建议反映了社会的一种担忧:这一轮多措并举的强化金融监管,是政策的“叠加”吗?这是否会导致新的甚至更严重的风险?
这种担忧并非没有道理,但对这一轮监管也存在误解。为了澄清上述问题,我们必须理顺这一轮监督的内在逻辑。
首先,协调监管从何而来?
事实上,目前监管当局正面临巨大挑战。在风险防范和处置过程中,既要防范风险,又要防范“风险”。需要把握两种困境之间的微妙平衡。这就要求监督要全面、统一、协调,决不能“见树不见林”。
标题:协调监管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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