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实施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和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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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李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党委书记、中国会计学会理事长秦4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专访时表示,要积极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实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建立和实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和审计制度。
秦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据财政部最新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6470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然而,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服务等非法或变相借钱。,由此形成的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表示,支持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对此,秦建议加快建立和实施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和审计制度,可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快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为加快2018年各级政府综合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各级地方政府应对政府负债(包括隐性负债)进行核查,详细披露其形成原因,并说明负债相关指标的合理性、偿还负债的资金来源以及是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是积极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是审计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财务报告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因此,各级政府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政府的综合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应审计政府财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是否可靠,是否可以作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依据,负债和隐性负债是否可以在财务报告中得到充分反映,发现和揭露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的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加强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的监督。经审计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应当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各级人大应重点关注政府负债是否用于改善民生项目,负债水平是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负债偿还能力是否充足,偿还期限是否过长。
第四,加快实施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制度。除保密信息外,所有地方政府债务应详细披露具体借款项目、融资渠道、融资成本、债务到期日、本金利息等信息。特别是要增加非民生项目的公共借款、借款项目完成后的收益以及偿还本息的能力。
第五,加大对地方政府过度借贷责任人的问责力度。脱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如过度借贷、非法借贷或担保、非法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要追究当地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非法融资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为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主编:赵冉hz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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