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磊: 应尽快明确新三板股票转让收益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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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组
新三板市场的不活跃交易一直是市场的一大心病。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证监局局长刘磊4日在辽宁代表团驻地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新三板股票转让收入没有明确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这是新三板股票交易不活跃的原因之一。建议尽快明确新三板股票转让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安排,对二级市场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项政策的实行是‘早一天,晚一天’,现在建议尽快实行。”刘磊表示,相对宽松的税收环境有利于投资者积极参与新三板市场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我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精神,新三届董事会原则上可按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办理。刘磊指出,目前新三板印花税和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已经实施,但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尚未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除了从优化新三板市场功能的角度提出减轻新三板市场投资者的税收负担外,刘磊还建议推广“保险+期货”的创新模式,补贴农民的粮食价格保险,减轻保费负担。
刘磊认为,通过“保险+期货”的方式帮助农民对冲价格风险,是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为支持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服务于农业供给方的结构性改革而探索和推出的一种创新方式,对有效管理涉农企业的市场风险,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显著的积极作用。自2016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也连续三年提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
他说,辽宁证监局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保险+期货”试点实践来看,相对较高的保费影响了农民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制约了试点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国际惯例是,国家给予补贴,一般给予60%至80%的补贴保费,但这一块在中国尚未纳入补贴范围。”刘磊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
为此,他建议将“保险+期货”试点纳入补贴项目,补贴比例直接控制在80%以上,形成政府财政资金补贴大部分保费的长期稳定政策,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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