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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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这次股东大会上,没有人反对这项提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前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任何变更。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了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14:00。
在线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8楼会议室。
(3)召集方式: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隋,董事长。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与会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出席会议
(一)股东出席情况
共有16名股东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284,165,8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4531%。其中:
一名股东现场投票,代表282,857,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944%;
共有15名股东在网上投票,代表13083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86%。
(2)少数股东出席
15名中小股东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13083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86%。其中:
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有15位,代表13083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86%。
(3)其他人员的出席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克峰、俞樾通过视频见证了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该提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体投票情况:
同意282,857,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6%;1308288股被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4%;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少数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1308288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4%;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6%。
投票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克峰、俞樾见证了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他们的结论如下:
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供参考的文件
1.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宣布。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标题: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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