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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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石绥标、石蔡襄、石小霞、石达尼、石龙、石志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电光防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收到史志伟减持股份的通知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品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64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并于2020年3月26日实施。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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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石绥彪、小霞、达尼、史龙、史志伟
2020年3月30日
标题: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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