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判死刑“亿万富姐”吴英减至25年 父亲:有盼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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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被判处死刑的“亿万富姐”吴英于25年被减刑,父亲:有希望
3月23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罪犯吴英减刑案件,法庭裁定,罪犯吴英的处罚减少到有期徒刑25年,剥夺了政治权利10年。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和吴英的妹妹旁听了判决。
“无限期到了,有希望了”吴永正在宣判后,告知重案组37日。 吴英一方面多次申诉,想尽快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浙江省女子监狱提出减刑建议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消息,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了个人所有财产。 判决在法律效力发生后,交给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 死刑缓刑期满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年7月11日作出浙江刑罚执行字第484号刑事裁定,将犯罪者吴英的处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根据情报,犯罪者吴英减少为无期徒刑后,确实有悔改的表现,因此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建议,建议将吴英的处罚减少为有期徒刑25年,将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10年。 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查,提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吴英无限期减少后得到了九项表扬
3月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和浙江省女监狱分别指定警官出庭执行职务,犯罪者吴英来法庭参加诉讼。 吴英父吴永正等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的基层代表参加了旁听。
审判中,议院依法组织各方进行举证、质量证明,听取各方意见。 审理发现,吴英减刑为无期徒刑后,可以服从管教,积极改造。 在遵守监督规则、认真参加没有违反扣分的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期间,共计得到9项表扬。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罪犯吴英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确实有悔改的表现,符合减刑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的法律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法犯罪
会话
吴永正:吴英很好。 我想尽快还债。
在3月23日的审判中,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作为旁听人参加了。 吴英从无期减刑为有期徒刑25年后,吴永正在第一时间在个人认证微博上表示感谢。
“有愿望”,法庭后接受重案组37日采访时表示,审理中与吴英没有交流,减刑是基于相关法律的判决。
重案组37日:浙江高院什么时候知道公开审理吴英减刑事件的?
吴永正:昨天上午9点,关注“吴英案”的网民告诉了我这件事,这是我第一次知道。 今天我和吴英的妹妹参加了现场审判。
重案组37日:审判中与吴英有交流吗?
吴永正:在审判现场,宣读了关于吴英的减刑报告,阐述了减刑的理由。 议院组织各方举证、质量证明书,听取意见,最后法院判吴英减刑25年。 审理中,我们一直没有说话,没有和吴英交流。
重案组37日:你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怎么看?
吴永正:从无期到有期,对吴英来说,可以说是有希望的。 她应该很高兴。 但是我的心情还是很平静。 因为减刑是基于相关法律的判决,不能说是高兴不愉快。
重案组37号:吴英现在情况怎么样?
吴永正:我每个月14号去看她。 现在她的身体状况还不错,如果说没有影响,那是不可能的。
重案组37日:吴英告诉你她现在的想法了吗?
吴永正:她一方面想多次申诉,另一方面想尽快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重案组37号:下一步还有那些计划吗?
吴永正:继续申诉。 这是从去年开始做的事。 一方是行政诉讼,关于吴英诉东阳政府的事件。 今年1月26日,最高院向浙江省高院派遣人,就此召开了再审听证会。 另一方面,在刑事起诉中,浙江省高院希望能重新审理此案。 但是,目前没有什么进展。
“吴英案”回顾
收款诈骗罪一、二审被判处死刑
吴英,1981年出生,浙江省东阳市和歌山镇人被称为“亿万富姐”,旗下底色集团覆盖酒店、商贸、房地产等多个行业,2006年下半年,吴英用1亿注册资金创办了“底色集团”8家企业。 外界传闻其资产一次达到三十八亿元。
据新京报报道,2007年3月16日,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被捕。
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吴英被告在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期间,以非法占领为目的,使用隐瞒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魅力的饵料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收集人民币 事件时尚3.8亿元还不了,欠了大量债。 吴英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了个人的所有财产。
吴英对一审死刑判决不服上诉,在起诉书中,提出了主观上没有欺诈意图、没有实施欺诈行为、债权人不属于社会公众等5点上诉理由,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向二审法院依法判决
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的筹款欺诈案件进行二审判决,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请求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讨论。
最高法未承认死刑终审被死缓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吴英集金诈骗死刑复核案件后,依法组成共同议院,审查所有答卷材料,起诉被告人。 据该院官网报道,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批准吴英死刑,并将案件送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英汇诈骗额特别巨大,给受害者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必须依法处罚。 吴英在审判后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供述了收买了多名公务员的事实。 综合考虑整个事件,判处吴英死刑,但没有立即执行。
年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了其个人所有财产。
据新京报报道,死缓判决产生法律效力后,吴英被交给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从年5月21日到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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