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移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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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取得新进展。6月26日,中国证监会报告称,经调查发现,除涉嫌欺诈发行外,金亚科技及相关人员还存在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资金、非法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嫌疑。对此,中国证监会专门与公安机关进行了协商,决定将金亚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的刑事问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中国证监会正在对金亚科技ipo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初步认定保荐机构联合证券、广东大华吕德会计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尹田律师事务所涉嫌出具虚假内容的证明文件,中国证监会将依法严肃处理。
根据公开信息,中国证监会此前对金亚科技2014年度报告中的虚假陈述处以6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处以总计90万元罚款,并对数名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中国证监会此前的调查发现,金亚科技通过虚假客户、虚假业务、伪造合同和虚假支付等手段,虚报收入和利润,骗取ipo批准,以满足发行和上市的要求。其中,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的虚增利润分别达到3736万元和2287万元,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和109%。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
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虚假发行和非法披露严重违反信息披露制度,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市场诚信基础,一直是中国证监会监管和执法的重中之重。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是中国证监会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惩戒制度遏制上市违法犯罪、净化市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中国证监会将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调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市场各方应借鉴这一案例,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1.1条第(8)项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因此,金亚科技可能成为第二家因欺诈发行而被迫退出市场的创业板公司。
标题:证监会: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移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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