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次国务院会议涉及减税 助企业轻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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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不断推进实体经济成本降低。建议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额度上限免征增值税,从100万元至500万元。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自3月28日以来召开的11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都涉及减税和减费。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逸群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减税、减费等优惠措施,扩大了优惠政策的覆盖面,让许多小微企业从国家的减税和利税中受益。
今年,一系列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如当年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企业新购置设备和器具的单价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中小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工商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标准从50万元和8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允许注册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此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将免除单户增值税授信额度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元,为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充足的融资空空间。”张逸群指出,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体、技术创新的主体、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和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张逸群说,虽然小微企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直困扰和阻碍着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壮大。融资贷款额度的放宽,可以说是与此前小微企业减税、减费政策的配套结合,将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张逸群建议,从未来发展的角度来看,在放宽贷款配额的同时,应防止歧视,小型和微型企业应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更重要的是,应采取税收、贷款、社会福利等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使这些具有生存能力、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小微企业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有利于微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标题:11次国务院会议涉及减税 助企业轻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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