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医疗险”你该怎么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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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红利和政策红利正在加速释放。没有人怀疑商业健康保险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处于一个充满战略机遇的时期。
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仍然不能令人满意。经营者应树立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理念,更加注重供方顾客需求导向,全面深化转型,做好主业,做好专业,为群众构筑全面健康风险屏障,为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6月13日,互联网渠道短期健康保险被中国保监会“点名”。银监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前要澄清两个问题:第一,“持续保险”并不等同于保证续保;第二,短期健康保险不包含保证更新条款。
这意味着产品宣传页上的“持续投保至100年”、“承诺续保”和“逐年续保”等吸引人的条款与消费者理解的“保证续保”完全不同。
“百万医疗保险”直接触及“昂贵医疗”的痛点
事实上,中国保监会的“点名”指向了近两年保险市场上当之无愧的“净红”——“百万医疗产品”。2016年8月,中安在线推出了享受电子健康的“百万医疗保险”。这种一年购买一次的短期健康保险,以几百元的保费刺激了几百万元的保险覆盖面,直接触及了普通人“看病贵”的痛点。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市场的极大欢迎。
目前,“百万医疗保险”的标准保障金额为:一般医疗保险费100万元以上,癌症医疗保险费100万元以上。索赔范围的标准如下:无限的社会保障范围,无限的医疗原因和无限的治疗手段。在服务方面,大多数产品提供“绿色通行证”服务、住院费用预付、知名专家预约门诊等。
这个产品多少钱?
对于有社会保障的消费者来说,30岁需要300元左右,40岁需要400元左右,50岁需要900元左右,60岁需要1400元左右。大多数产品要求首次保险年龄在60岁以下。正如广告中所说:“一顿饭的安全价值数百万美元。”被高杠杆率所吸引,“百万医保”成为“净红”是顺理成章的。
2017年,多家寿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推出了“百万医疗保险”,保额随着产品的不断丰富而不断提升,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和500万元,目前最高保额已达1000万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保险公司通过提高赔偿限额提高了产品的吸引力,但大多数‘百万医保’都规定必须到公立医院就医,赔偿是一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此,一百万元和一千万元的医疗费用的概率并不高。从这个角度来看,超高的保险覆盖率本质上只是一个噱头。”
记者查阅了“百万医疗保险”的几十个产品条款,在对一般医疗保险的解释中明确表示“医院和国际医疗部门的特殊需要病房不包括在内”。只有中安在线在补充合同中明确表示,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出现恶性肿瘤或良性脑瘤,可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特需医疗部、国际部或贵宾部进行治疗后要求赔偿。
目前,行业内没有准确的互联网短期健康保险理赔数据,但据记者了解,理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例非常少。以阳光财产保险的“百万医疗保险”为例。10个月为73位客户提供索赔,累计赔偿金额超过100万元,最高单笔索赔金额超过8万元。
“承诺更新”并不意味着“保证更新”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相当多的人非常关心"万元医疗保险",但他们并没有购买。34岁的郭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我看了保险条款,基本上没有明确的续约保证。”一旦我老了,真的面临高额的医疗费用,如果保险公司不能为我续保怎么办?”
针对这一问题,中国保监会表示,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条,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长期健康保险是一种保险期限超过一年或保险期限不超过一年但包含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是一种保险期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健康保险,不包含保证更新条款。
银监会特别提醒消费者,目前网上短期健康保险合同虽然有相应的续保协议,但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在保险期满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续保,但这并不等同于保证续保。
事实上,对于大多数只看保险产品而不看保险合同的消费者来说,很难区分“持续保险”和“保证续保”的区别。
例如,在产品促销中,“持续投保至100岁”、“承诺续保”和“逐年续保”……这些似乎承诺续保的词语在保险合同中根本找不到。大多数保险合同中都有这样的规定:“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申请连续保险时,保险人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医疗费用水平的变化以及本合同的整体经营状况,调整被保险人在连续保险期间的相应费率。费率调整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保险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如果该保险产品被统一中止,保险人将不再接受投保人的连续保险申请”。
虽然消费者理解上述条款,但他们认为随年龄调整费率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中国保监会强调,保证续保条款是指被保险人在前一保险期限届满后申请续保的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必须继续按照约定的费率和原条款承保。
简单来说,“保证续期”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条款不变,二是利率不变。对于绝大多数无保证续保的“百万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可能会停止销售、调整保险费率或推出替代性新产品等。届时,保险消费者将面临无法续保的风险。
监管禁止短期保险引入长期保险的概念
对于年轻的“万人医疗保险”、“停止销售、调整费率或推出替代性新产品”等可能不远了。
今年5月,中国保监会开始对寿险产品进行专项核查和清理工作。其中一个重点是要严格查处以营销为噱头开发“舶来品”的行为,重点是对各公司产品开发设计中严重缺乏经验数据库的情况进行核实和清理,任意约定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追求营销效果,炒作噱头和摩擦热点,任意调整定价假设,伪造数据,严重背离商业惯例等。
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个人保险产品开发与设计负面清单》。第24条明确指出,“成本补偿型医疗保险为了追求营销噱头,在缺乏实证数据和定价依据的情况下,盲目设定高额赔付限额,将‘终身赔付限额’和‘持续保险’等长期保险概念引入短期健康保险,夸大产品功能,扰乱市场秩序。”根据监管要求,各公司应在6月30日前进行全面自查并进行有效整改。
今年4月,天津市保监局表示,将加强对“百万医保”短期医疗保险的监管。此外,还对这类产品的销售、赔偿和索赔提出了监管要求。特别是在问题较大的销售环节,保险公司必须向被保险人明确表明产品为短期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明确“持续保险”与“保证续保”的区别,并提示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规则;必须明确指出,存在“准停售”风险,如停售或产品升级,这可能导致所有或已付款的投保人无法持续投保。
在采访中,记者深切感受到,受访者对“万元医疗保险”普遍抱有很高的期望。如何满足这些期望是保险公司接下来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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