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股份投资者 索赔金额已达7400余万
本篇文章1634字,读完约4分钟
近日,成都前锋区电子有限公司(sst前锋区(600733,股份咨询),600733)再次发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称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民事起诉书”共七份。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7名股东对前锋股提起民事诉讼,总金额10 896.95元。公告显示,这是前锋区第四次发布投资者索赔诉讼进展公告。据知情人士透露,法院已经立案受理,这可能是法院最近交付给被告的前锋股。当然,前锋派没有及时披露诉讼材料的可能性并不排除。
前锋股公告还称,截至公告日,共发生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60起,涉及金额74,373,922.25元。其中,公司在2017年12月19日或之前的临时公告中披露了53起案件,涉案金额合计63,792,025.30元。自2017年12月19日以来,新增股东债权7起,共计10,581,896.95元。所有案件均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前锋区股票投资者索赔案单个案件的平均金额非常高,这与过去提起的许多案件不同。目前,只有60个病例达到7400多万,而且特点相当明显。”上海创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峰律师曾代表部分投资者提出索赔,他表示,只有部分投资者在早期提出索赔,许多投资者今后应该继续提出索赔。
根据前锋区股份的公告,截至此前公告,公司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未收到法院判决。不过,一位投资者律师表示,前锋区股份已就所涉及的调解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了非正式接触和沟通,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目前尚未达成和解方案。
2016年9月13日之前,前锋派宣布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发现,前锋股违法事实主要包括未披露重大诉讼事件和重大担保事件。对于重大诉讼,中国证监会认为,相关诉讼金额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高,应依法认定为重大诉讼。发生诉讼时,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布诉讼进展情况,并在2010、2011、2012、2013、2014年度报告中依法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前锋区股份有限公司未依法披露重大诉讼事件,构成未按规定披露及披露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违规担保方面,2011年至2015年,前锋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北京标准前锋区贸易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为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朱婷控制的成都谷奥数码科技(300079)有限公司和成都德威视频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共22笔担保。中国证监会认为相关担保金额较大,且相关担保。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等产生重要影响。,并应被依法认定为重大保证。前锋派股份应就其子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外部担保事件,并在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年度报告中予以记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前锋股未依法披露重大担保事件,构成未按规定披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关于前锋股的违法行为,徐峰律师表示,前锋股的违法行为严重、持续时间长、误导投资者,投资者应依法赔偿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如果投资者在2010年12月9日至2015年7月23日期间购买前锋区股票,并在2015年7月23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股票,他们仍可继续提出索赔。要求前锋股份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目前,徐峰所在的上海创源律师事务所将于近期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大的事故,投资者很有可能在后续案件中获得赔偿。
根据公开信息,前锋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6月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的若干议案。公司计划将注册地址从“四川省”改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1号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环中路5号”,公司名称由“成都前锋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前锋电子有限公司”。徐峰律师表示,前锋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和公司名称的变更对投资者的索赔没有影响,投资者无需担心。目前,索赔诉讼仍在正常进行。
标题:前锋股份投资者 索赔金额已达7400余万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21119.html
免责声明:贵阳晚报为全球用户24小时提供全面及时的贵阳地区焦点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ST上普股民索赔案七月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