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上普股民索赔案七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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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投资者诉上海普天有通科技有限公司案有了最新进展(公司简称:上海普天,股票简称:*st尚普(600680,股票咨询),*st Hupu b(900930,股票咨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告诉《投资快报》记者,他代理的第一批三名投资者状告上海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人民币49万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此案,定于7月3日开审。
2018年3月20日,上海普天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经调查发现,上海普天2014年虚增营业收入4261.75万元,虚增利润998.4万元,占上海普天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4.96万元的73.68%。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责令上海普天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违反信息披露规则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提起赔偿诉讼。
“上海普天的虚增利润是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上周,法院正式受理了三名投资者起诉上海普天的案件。目前,我们正在准备第二批投资者起诉材料。“据李健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如下:在2015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9日期间购买*st尚普或*st琥珀b股(600680/900930)并在2018年1月10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出售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的索赔条件应由法院决定。律师费是风险代理,将在股东获得补偿后支付。
据了解,原告林先生是福建人。2017年3月13日,他以每股29.96元的单价购买了8900股*st尚普。2018年3月22日,他以每股6.69元的单价出售了所有股份。根据律师的计算,索赔金额为208,261.42元(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
李律师提醒说,卖出股票的投资者可以立即起诉,持有股票时间较长的投资者最好耐心等待几个月再起诉。股东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查询表、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自2015年3月21日至今或全部出售之日),以及详细的联系方式。
标题:*ST上普股民索赔案七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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