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经营 保险代理公估业务文件有望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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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蕾编辑陈郁
加快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措施层出不穷。《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独家获悉,为进一步开放保险业,监管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在中国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的相关文件。
在银监会4月底公布的加快银行业和保险业开放的相关措施和实质性措施中,外资保险中介机构的扩大和外资保险中介机构业务范围的扩大是亮点。其中,《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已经下发,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向当地保监局申请办理执照变更手续,其业务范围与中资保险经纪公司相同。
保险中介业务的另外两大领域——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业也将随之开放。据业内人士透露,监管部门目前正在制定允许境外投资者在中国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的相关文件。
初步方向是:经营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业务3年以上的境外保险专业机构和境外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申请在中国经营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业务。业务范围和经营条件参照专业保险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华经营3年以上的外资保险公司申请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参照适用的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的相关规定。
此前,外资对中国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的投资主要集中在股权参与上,即海外股东在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机构中的持股比例不应超过25%。作为例外,根据《安排》补充协议,从2008年1月1日起,香港和澳门的合格保险机构可以在内地设立独资保险机构。
在保险中介人看来,如今合格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来中国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在“经营”一词的后面,它表示持股比例对外国投资完全开放。这意味着未来外资进入保险代理和保险评估领域的组织形式可以更加灵活,可以在合资保险代理和保险评估公司中寻求控制地位,甚至以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运营。外资保险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的经营灵活性和自由度无疑将得到增强。
保险中介三大领域(经纪、代理和评估)的开放力度和速度超过了市场预期。这对推进保险市场改革,促进保险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保护消费者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可以预见,在放宽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估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后,将会引发新一轮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估机构的设立和并购浪潮。
当热潮即将开始时,业内人士清楚地意识到经营好保险中介机构的挑战和压力。一位拥有多年保险中介业务经验的业内人士向记者承认,保险中介业务成败的关键不仅仅是资金和技术,还有人才和资源。
近年来,中国的一些保险中介最终关闭了大门。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们从一开始就错误地将自己定位为销售公司,即他们过分强调规模和佣金的导向,而忽视了员工培训、企业人员荣誉制度和企业文化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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