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3原则扩大金融开放 多举措年内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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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的扩张和开放带来了一波具体的政策和实施时间表。
昨日(4月1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货币政策正常化”分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宣布,金融业开放的下一步将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这三大原则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实施六大金融开放措施,如取消对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并将在年底前大幅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今后,将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实行审慎监管,不加区别。此外,我们将努力在2018年开放呼伦通。
许多倡议促进金融开放
中国将大幅开放金融业,提高国际竞争力。金融业开放的下一步将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第二,金融业的开放、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进程应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第三,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使我们的金融监管能力与对外开放的程度相匹配。
易纲还宣布了开放金融业的六项主要措施,包括取消对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这些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实施,其中大部分措施将在今年6月30日前实施。
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取消对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外资股比例的限制,平等对待境内外资本;外资银行可以同时在中国设立分行和支行。
第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将放宽至51%,三年后不设上限。
第三,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的至少一个国内股东是证券公司。
第四,为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从今年5月1日起,互联互通日配额将翻两番,即沪港通日配额由130亿元调整为520亿元,沪港通日配额由105亿元调整为420亿元。
第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第六,扩大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与中资机构保持一致。
以下措施将于今年年底前实施。
第一,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和消费金融等银行和金融领域引进外国投资。
第二,商业银行新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境外持股比例没有上限。
第三,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应大幅扩大。
第四,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不再单独限制,境内外资本一致。
第五,完全取消外资保险公司在成立前设立代表处两年的规定。
国内外资本监管一视同仁
易纲还指出,在放宽外资准入和经营范围的同时,仍有必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审慎监管,不得歧视。
易纲说,目前,各部门正在努力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程序,将在几个月内实施。为促进金融业开放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将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采取配套措施加强金融监管。在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和经营范围的同时,仍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企业进行审慎监管,一视同仁。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易纲说,应该放宽对外国投资准入和经营范围的限制,同时,所有类型的所有权,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都应该受到法律的遵守和审慎的监督,不得有任何歧视。金融许可证方面,银行、证券、保险等服务的许可证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合格,对境内外资本的监管同样审慎。加强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增强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力,更好地实现全球化和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
易纲表示,欢迎外国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在中国经营和投资。中国将平等对待国内外公司。由企业自己来决定谁将表现出更强的竞争力。整个市场是开放的,这个市场的表现取决于公司治理和每个公司的能力。
易纲说,通过开放政策,中国的金融市场将是一个更具竞争力的市场,可以更好地监管,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与此同时,存在着非常公平和平等的竞争,中国和外国金融机构可以在平等的经济领域里玩游戏。
值得注意的是,易纲还提到,在中英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呼伦通的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并力争在2018年内开放呼伦通。此前宣布的一些金融服务业开放措施也在有序推进。例如,此前公布的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放市场准入的限制,放松了对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并对外资征信机构实行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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