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文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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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管理支持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指导意见》,支持保险机构更加安全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指导意见》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涉及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提出要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坚决制止非法债务担保行为。具体来说,首先是鼓励保险机构投资遵守法律法规。在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的同时,明确地方政府不得违法违规融资,不得违法违规或变相向保险机构借款。二是妥善配合处置存量债务风险。保险机构要妥善处理地方政府的股票投资业务,地方政府要积极支持,及时发现风险,及时处置。第三,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行为。保险机构应充分评估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不得违规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要按照规定推进金融和债务信息披露,保障保险机构的知情权。四是审慎合规开展创新业务。保险机构不得通过股权投资计划等创新方式非法形成地方债务。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引入保险机构等社会资本为名,非法或变相借钱新建项目和新摊位。第五,着力加强行业风险管理。保险相关行业组织应发挥平台作用,加强对地方债务风险的监控。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防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支持保险机构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第六,严格履行市场主体的责任。强化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责任,完善问责机制,强化保险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的问责。
中国保监会表示,《指导意见》有利于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和地方政府尽职尽责开展债务融资活动,强化保险机构的责任意识,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现行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双赢。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合作,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合力监管,更好地发挥政策效应。
标题: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文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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