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建议 允许科技公司成立虚拟银行
本篇文章429字,读完约1分钟
据新华社报道,香港金融管理局于2月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虚拟银行认定指南》,并启动了公众咨询。最值得注意的修订建议是,银行、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可以申请在香港持有和经营虚拟银行。
据报道,修改后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五项:第一,银行、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可以申请在香港持有和经营虚拟银行;第二,虚拟银行在提供服务时应积极推动普惠金融。虽然没有设立实体分支机构,但可以设立客户支持中心,以满足个人或中小企业客户的需求。同时,虚拟银行不应设定最低账户余额要求或征收低账户余额费;第三,虚拟银行主要从事零售业务,应以本地注册银行的形式经营;第四,虚拟银行必须遵守一套适用于传统银行的监管原则和主要规定,只有部分规定必须根据虚拟银行的业务模式进行适当调整;第五,由于虚拟银行在香港是一种新的经营模式,虚拟银行在申请时应该提交退出计划,一旦结束业务,就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
目前,有意申请在港设立虚拟银行的公司,已可向HKMA提出申请,而HKMA建议申请人参考经修订的指引。
标题:香港金管局建议 允许科技公司成立虚拟银行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14122.html
免责声明:贵阳晚报为全球用户24小时提供全面及时的贵阳地区焦点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