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通报10起跨境赌博资金非法转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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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了对外汇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非法兑换资金,维护了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公布了10起典型违规案件。
这10起案件发生在2015年9月至2019年6月,均为非法外汇交易案件,涉及天津兴、福建林、湖北唐、四川吴、广东李、广东杨、贵州李、安徽钱、贵州文及境外个人昌。其中,贵州人温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兑换赌资,张某通过境内账户非法兑换赌资,另外8人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天津非法买卖外汇金额达314.5万美元,是10起案件中最高的。
根据通知,有9名境内个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而昌违反了《结汇、售汇和付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45条,他们全部被罚款,罚款信息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信息系统。其中,天津和福建的犯罪分子均被罚款140万元,是10起案件中最高的。
标题:外汇局通报10起跨境赌博资金非法转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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