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致歉、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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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减持、赔礼道歉、非法减持、赔礼道歉……自去年11月以来,江丰电子(300666)已经披露了三次股东非法减持和赔礼道歉公告,涉及金额超过一次,从91万元至138万元至1385万元。记者发现,违反规定的两家公司的股东实际上是由江丰电子董事张惠阳控制的。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去年11月向违规股东发出了监管函,但未能阻止上述股东踩上非法减持的“红线”。
三次违规和三次道歉
最近一次宣布是在今年2月14日。根据《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为操作失误致歉的公告》,江丰电子持有上海支钉博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支钉博能”)5%以上的股份。2月12日,二级市场减持江丰电子26.6万股,占总股本的0.12%。 平均交易价格为52.09元/股。上述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该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事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并应在首次出售前1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方案,并由证券交易所备案。
“操作失误”,至于违规的原因,智可以在公告中这样说。此前,江丰电子的股东也因“计算错误”和“计算机操作错误”而减持股份。
2019年11月4日,江丰电子首次披露了股东非法减持和道歉的公告。公告显示,11月1日,江丰电子股东上海智星博汇投资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星博汇”)因电脑操作失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江丰电子2.3万股,占总股本的0.01%,平均成交价格为39.77元/股。
数据显示,智星博辉和支钉博能都是江丰电子董事张惠阳实际控制的企业。智星博会的上述交易也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构成非法减持。在致歉公告中,智星博辉承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谨慎操作,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致歉。根据公告,支钉博宁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支钉博宁承诺,由于智星博辉的误操作而减持的江丰电子2.3万股将在支钉博宁的实际减持额度中进行减持。
然而,一周后,江丰电子再次发布公告称,其股东智丁波违反了规定并道歉。这一次,违规的原因是“工作人员在减少持有量时计算错误”。支钉博宁、智星博辉连续90天减持江丰电子股份1%以上,违规减持3.48万股,相应成交额138.47万元。
“深刻理解已经注意到此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并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坚决杜绝违规事件再次发生,减少违规持有量。我真诚地向大多数投资者道歉。”智丁波在道歉中说。然而,今年2月,支钉博宁再次在未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的情况下减持股份,违反了相关规定。
去年,我收到了一封非法降价的监管信
除了股东的一再道歉,非法减持也引起了监管当局的关注。去年11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非法减持股票的股东发出了监管信。
监督函的对象是支钉·博宁。2019年11月12日,江丰电子披露了《关于股东非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并致歉。2019年9月3日至11月6日,支钉博宁和智星博辉在二级市场减持江丰电子222.24万股,占总股本的1.02%。在上述减持过程中,在11月6日支钉博宁和智星博辉的总减持量达到江丰电子总股本的1%后,支钉博宁当天继续减持江丰电子股份3.48万股,涉及金额为138.47万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称,支钉博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4条和第8条。要求他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张惠阳(实际控制企业)三次违规减持。道歉是不够的。给个说法,什么是法律?”名为“dddfss”的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表达了不满,截至发稿时,江丰电子尚未回复。
近日,记者就上市公司非法减持股东问题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志斌律师。他说:“现行《证券法》第204条明确规定:‘凡在限制转让期内违法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当于买卖证券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即将实施的新《证券法》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在实践中,监管当局往往不会对小额非法减收罚款。如果非法削减的后果只是道歉,那么非法削减将不可避免地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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