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黑龙江虎林超11万亩耕地收归国有 村民: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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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黑龙江虎林11万亩以上的耕地归属国有村民:不同意不理解
资料来源:中国之声
根据中国的声音“信息纵横”,土地是农民的“生命之根”。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文强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但是在黑龙江省鸡西虎林市,大力推进的国有土地清收行动,必须开垦农民,耕种多年的土地,村庄集体国有化。 这项事业的推进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谴责。
虎林市国有土地清收行动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主要涉及当地3个乡镇2千多户农民的11.2万亩耕地。 据记者调查,部分农民反对清收,对土地权利属提出很大异议,使清收行动陷入被动状态。 那么,当地国有土地的清收,法律有根据吗? 大众的疑问又是什么?
土地耕作在35年被清收村民问及有无法律依据
今年3月左右,虎林市虎头镇富路村的村民姜生华(化名)突然看到村里贴的公告,说村里的集体土地占有虎头林场的林地,当地政府必须限期回收。 其中包括他们家四百亩耕地。
“这个地方有政府的承包票。 是省政府制造的,有虎头镇的公章。 有村委会的公章。 (前)我们每年向国家递交农业税、提留,后期我们也享受了(粮食)补助金。 ”。 姜生华说。
根据姜生华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登记的田地为213.6亩,承包期间为1997年1月至2026年12月。 这是第二次农村土地承包村送来的。 事实上,从第一次土地承包开始,他们家在这块土地上耕作,到现在已经35年了。 姜生华说,土地承包证上记载的亩数和村底账,以及他们实际耕种的亩数不同,是因为支付农业税时,家家户户都有少申报亩数的情况。
据他说,这块土地是村子的集体土地,不是林场的土地。 “我们种了三十多年了。 林场没有要求我们。 现在来要求我们,那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
“开垦”变成“非法开垦”清算后,新合同歧视性地收钱
虎林市政府落款日根据2月12日的《国有土地整理公告》,决定全市依法开展专业整理行动,是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破坏国有林地、湿地、草原的行为。
记者访问了虎林市虎头镇朱德山村、阿北乡新华屯、珍宝岛乡宝丰村等多个村庄。 珍宝岛乡宝丰村的很多村民拿出当年开垦的审批表、粮食补助通知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书等,向记者说明自己的土地是村里的集体土地,是政府认可的耕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是县一级政府。 但是当地农民手中的土地承包证没有盖上县政府的印章,只有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印章。
阿北乡阿东村的许多老人告诉记者,他们在70年代末响应国家的号召,来到现在的村庄,建设了荒地。 开垦当年的荒地吃了很多苦,投入了相当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才把当年的荒地变成了今天的田地。 一个村民说:“你现在很冷,说我们非法开垦,我们1997年基本开垦,1979年建成时开垦,这已经好几年了。 ”。
朱德山村的一位老支书对中国声音记者说,自1983年投产以来,村民在集体土地计划内开垦,一亩土地给19.8元开垦费,“测量结束后,提交报告,给政府钱,3年后支付农业税。 政府有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给他开票,可以用这个东西向银行贷款。 ”。
为了提高耕作机械化的程度,许多房子背上了一定的贷款。 在村民看来,非法开垦林地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为什么要向贷款解释呢?
许多村民还收到了《国有土地清册通知书》。 接到村民通知5天内,要求乡镇政府和林场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有偿采用国有土地。 早签的和晚签的,收钱的标准有区别。 早签的,田地每年每亩90元,水田每年每亩180元。
村民姜生华家必须清除400亩耕地,他向记者借钱。 “我家不留一亩地,都得付林场钱,每年付八万美元。 原来我种了400亩地,我一年能收到七八万元钱,如果我付给他承包费,我基本上只是工作。 ”。
村民王振东家也是如此。 他说,现在不是种地赚钱,而是原来种国家一亩地,国家付钱,“现在我们得付钱给它,那么多银行贷款投入了土地”。
纷繁的历史使林地耕地交叉的政府:村民不知道1996年权利决定了
村民们的想法朴素简单,种了几十年的土地,但第二次承包期没有到。 为什么土地被清算,想造土地,必须重新签署合同,支付房租? 根据记者的询问文件,虎林市开展的国有土地清收行动确实有一定的政策依据。 与背后相关的林地矛盾存在多年,有很多复杂的历史背景。
年,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了《全省开展林地、湿地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事业方案》。 确定了整理林地、湿地是为了比较有效地控制开垦、侵占等破坏林地、湿地的行为,处理生态建设用地不足、林业快速发展资金不足等问题。 方案简要规定了清理的基本、清理范围、首要任务和方法步骤。
记者观察到黑龙江省政府的文件要求在年底之前向省政府报告情况,但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厅的通知,由于人事变动,这项事业在年底之前进行。 但是虎林市直到去年2月才真正开始推进。 虎林市副市长刘明洋说,开展这项事业,各方都有确定要求。 他说国家环境保护监察组来到黑龙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中之一是黑龙江省加强了生态保护,但在粮食生产迅速发展的过程中,湿地、草原、林地保护不足,生态破坏问题依然频发。
刘明洋副市长表示,从1998年开始,各级政府就提出了阻止森林破坏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的文件。 虎林市去年又获得了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模范市的称号,需要开展这项事业。 “现在平民不接受了,但我也知道矛盾的焦点在哪里。 这其中有比时间长的历史问题,村地和国有林地、草原交叉”。
集体接受中国声音记者采访时,有关部门负责人拿出虎头林场林票,表示1983年由县政府发行,加盖公章。 但是,展开形象后,记者看到林场林地和村庄的集体土地相互交叉,星星密集。
刘明洋副市长表示,虎林市东部几个乡镇于1977年明确了村界,当时鼓励开垦,到1983年,开垦的土地承认为耕地,划定林地、草原,1983年明确林场边界时,一般人不知道。 “争论很大的是村界内部的土地。 老百姓认为这是我们的世界,认为这里的土地应该是我们的,他不知道1983年已经发行了林票,1996年发行了草原证。 签的是村干部,那么签了章,按照当时的辩证手续,这是合法的权利证明书,你又破坏了林地,破坏了草原。 ”。
刘明洋副市长表示,村民后来享受的粮食补助金、贷款发放和土地权利没有关系。 “1996年发行的一定是草原。 1983年发行的一定是林地。 那个没有变成耕地。 后期我们村民开发的机械力增强了,开垦的势头增加了。 当时,我鼓励抓住粮食生产。 后来,陆地陆续开始打开。 另外,打开后我去了林地。 或者,再开一次就去了草原。 1998年以后,所有的开垦都被禁止了。 之前打开的一部分是通过开垦许可申请申请的。 我有证明书。 国家有补助金。 没有证书。 那么根据林票和草原证的权利,从来没有改变过。 ”。
刘明洋副市长表示,1998年国务院禁止砍伐森林行为后,当地一直受到打击,每年都发生事件。 但是村民们说,这几年没有人告诉过他们,开垦荒地到达了林场的分界线。
当地对中国的声音数据必须清除11.2万亩国有土地,其中林地3万多亩,草原8.2万亩。 达两千多户。 刘明洋说:“因为历史悠久,开地范围广,相关人员多,这是难点,老百姓认为这些土地应该是我们的,但实际上,问题就在这里。”
虎林市国有土地的收入关系到许多纷杂的林地矛盾。 另一方面,当地村民认为开垦的土地不是林地,10年以上的耕作已经是事实合同关系,另一方面,当地政府拿出30年前的林票回收土地,强调权利,产生矛盾。 但是虎林市政府现在在处理矛盾的方法上,老百姓不同意,反而使清收事业陷入被动局面。 时间跨度这么长,又关系到这么多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到底应该怎么处理? 中国的声音继续引人注目。
记者:管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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