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广州建业大厦火灾事情损失4000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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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晚,广州起义路建业大楼的熊火被扑灭,但公众心中仍有疑问:火灾事故中出现死伤者吗? 为什么大火蔓延得这么快? 火灾损失有多大? 昨天下午,广州市消防部门召开了“1215”火灾事故信息通气会,相关负责人就广大市民和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初步推算出这次火灾受害额为4000万元。
文/记者张丹羊通讯员消宣
疑问1 :火灾中没有死伤者吗?
“在这次火灾事故中没有出现死伤者。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副队长邓梁说,15日18点50分,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警报后,管区越秀中队、解放北中队及越秀区大队赶到了起火点建筑业大楼。 18点55分,越秀中队在大南路附近的现场看到上空弥漫着浓烟,马上要求增援。 一分钟后,火灾搜查、救人和内功灭火马上展开。 到19点55分,22楼和25楼的3名被困人员被救出。 第二天上午3点30分,火灾得到控制,5点55分,除个别楼层外火几乎被扑灭,18日12点,火灾现场的警戒力全部撤回。
疑问2 :火灾为什么蔓延得这么快?
邓梁比如说,“未完工的建筑业大楼”其实不能说是完善的建筑。 只能说是“未完成的工地”。 内部的隔板、地板、配管、竖井等隔得不好。 火灾发生后,整个建筑大楼变成了“大烟囱”,内部堆积了大量的鞋子和衣服等货物,整个大楼变成了“透明的大架子”,火势迅速蔓延。 本来高层火灾的救助首先依赖建筑内部的固定消防设施,但建筑业大楼内部的消防设施不完全,维护不充分,内部消防设施完全不起作用,因此消防员只能铺设外部射水和软管进入内部攻击,大幅度提高灭火效率
随着增援力的到来,该区域内的消防栓全部打开,自来水企业增加了水压,但长期以来水压还不够。 “考虑使用消防直升机”邓梁说,由于建筑大楼上部有拱形玻璃幕墙,上部和大楼内部有地板隔离,所以即使直升机来了,水也没有到达大楼内部,“沿着幕墙滑落”。
疑问3 :火灾损失是多少?
这次建成的大楼的过火面积是12500平方米。 广东华资产判断房地产评价有限企业受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的委托,估算这次火灾的损失情况。 据该公司梁畅社长介绍,前天,他们去建筑业大楼,在当地看到没有着火的2楼、3楼,结合现场访问了相关人员,初步推算这次火灾损失额约为4000万元。 其中建筑物损失金额600多万元,库存损失3300多万元。
梁畅解释说,建筑业大楼是烂尾楼,属于未检查的建筑工程。 根据损失公式,建筑物这部分的损失额按照建设工程的成本×受灾房屋的建筑面积×烧毁率来计算。 库存商品的损失额现在还没有得到商店自报的数据等相关资料,所以这只是估计额。 关于估计中的库存损失额和一点店主向媒体自我申报的损失有差异,梁畅说,这其中有统计做法、统计标准不同的原因,具体损失必须在事故调查结束后才能明确。
建筑物损失600万元以上是否意味着大楼不拆除,可以继续采用? “我们去看的时候,我以为大楼主体烧毁很少。 烧毁大的话,大楼必须拆除。 ”梁先生说,作为专家,他只能用自己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来评价。 “我认为烧毁率不是很大,但是这次的报价与建筑安全无关,所以需要更专业的机构进行鉴定。 ”。
跟进调查。
事故调查组已经进入建筑业大楼
本报(记者李天研)建筑业大楼火灾事件进入第5天,逐渐从设置转移到调查阶段。 记者从市监察局获悉,消防部门带头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监察局和监察局参加了调查。
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市公安消防署带头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监察局、安监局参加了调查。 安监局相关人员说:“下午3点,调查组首次召开了联合会议,地点在建设大楼的现场。”
下午6点,记者联系了市安监局,员工表示调查还在进行中,结果出来后才公布。 之后,记者找到了市安监相关人员,因为对方至今还没有确认死亡,所以属于火灾事故的范畴。 “第一是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专业的技术鉴定,我们没有相关技术人员。 如果出现死伤者,有人为了管理,安监部门从事故责任的立场进行干预。 ”。
被跟踪的索赔
小业主可以向物管方提出侵权诉讼
记者了解到建筑业大楼2007年商店还在公开拍卖,一个小业主至今没有住宅生产证。 比尔已经付了诸一炬,小业主们现在最关心的是如何维持自己的利益。 拿不到房产证,大楼已经烧了顶尖,开发商不见了,损失怎么追究? 向谁追究?
越秀区委书记武延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建筑大楼的大业主首先把商店转交给了许多小业主,然后小业主借给了商户。 “现在小业主向政府索赔。 这栋楼本身手续不完备,与消防无关。 业主和承租人都知道,但依然私自租用。 这本身就是违法的事件。 特别是这些业主最近几年依赖非法租赁。 我每个月都有房租的收入。 现在发生事故了,你是来向政府索赔的吗? 政府坚决无视,政府能做的就是提供法律援助。 ”。 武延军说。
但是,小业主古先生在3年前曾向消防部门申诉过建筑大楼火灾的危险性。 根据其说明,管理企业使用烂尾大楼作为仓库的租赁,这种行为未经小业主同意,“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小业主权益保障问题,记者找到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法律顾问丁剑清律师,认为小业主可以从违约和侵权两方面追究赔偿。 支付了购买费用,但至今不能领取大楼,违反了开发者的合同,小业主可以提起诉讼。 “即使找不到开发商,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作出缺席判决”判决后开发商拒绝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手续,解决清算的资产。 “但是,在开发者破产、主体消失的情况下,债权消失,资产也被处分,债权人只能自认投资失败。 ”。
对于火灾造成的损失,丁剑清律师表示是侵权行为。 小业主可以向管理大楼的企业提起侵权诉讼,追究其管理不善引起的利益损失。
(原标题:建筑业大楼火灾4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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