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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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证券期货行业监管费的收费标准。
证券期货行业监管费标准分为业务监管费标准和机构监管费标准。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的证券业务监管费为股票交易金额的0.02‰。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按交易金额的0.001‰收取期货业务监管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暂停、减免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中国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收取的机构监管费暂免征收。
通知指出,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上限内,按照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记者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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