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改革“应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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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主要包括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收入的首次综合征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首次增加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税率范围。
点评:工薪族缴纳的税费比例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与前一次不同的是,这次税收修正案启动得很快,并立即回应了人民的感受和愿望。更重要的是,这是一项针对个人税收的系统性改革。这项税收改革并没有简单地调整门槛。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行性,首次对四项劳动收入实行综合征税,并增加了特别附加扣除。其中,教育、医疗、住房等。与民生息息相关,对工人阶级的负担相对较重。此次税法修改的时机和内容,明确体现了尊重民意、顺应民意的方向,也是政府行政职能调整和“公仆”角色定位的最佳注脚。
孵化器不是篮子
前几天,第十二届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黄在中国国际金融发展论坛上说,有些地方建孵化器时,往往不加选择地把一栋楼拆了,几年不出租,或者以低廉的租金吸引一批科技企业或中小企业。这种“把蔬菜放进篮子里”的做法除了刺激外不会有效。
点评:近年来,随着创新创业浪潮的高涨,各地也纷纷建立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平台,孵化器是各地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的重要抓手。然而,为了“增强人气”,也有很多地方的项目和企业选择标准不明确,导致园区规划不明确,管理混乱,项目流产众多。更重要的是,未过滤的项目没有得到适当的指导。硬件建设容易,而配套政策、培训、市场环境、产业链培育等软件建设滞后。为了避免孵化器再次走上“重数量、轻规模”的老路,有必要在早期就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支持意见。贪婪的发展模式越来越快,可能会导致孵化器中的项目混杂,并可能相互挤出资源。
共享自行车计费政策变化的必然性和紧迫性
几天前,许多用户报告说,共享自行车在一些城市地区调整了收费政策。根据新政策,如果用户只乘坐3分钟,将收取2元(起价0.5元+0.5×3分钟=2元)。与此同时,一些消费者报告说,在扫描了打开一个小黄色汽车的代码后,他们发现自行车损坏,不能骑,并立即关闭锁,但他们仍然收取1元的费用。
点评:ofo涨价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此前,ofo已完全取消了已实施一年的信用卡无存款政策,在优惠期内,mobike等共享自行车也将月卡价格从2元/月恢复至20元/月。一方面,在去年共享自行车的资本盛宴之后,许多竞争对手在这场“烧钱的战争”中被淘汰。随着市场进入“廉价”的初始阶段,如何保持盈利能力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另一方面,在目前三家相对有影响力的企业中,除了ofo,mobike还有阿里巴巴集团支持的美团和哈罗自行车。相比之下,ofo已经多次面临资金链紧张的局面。因此,改变提价、免押金等收费政策更为迫切。这也提醒了已经上市的共享自行车公司——尽快探索多元化的商业货币化渠道是留住“消费者”的关键,否则,不断上涨的“价格”可能会排挤消费者。同时,值得市场考虑的是大平台和大资本集团对新模式的影响是否过大。如何避免新的商业模式和商业生态竞争成为“烧钱”的游戏。
(审核人:马美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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