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化被股民索赔1840万 律师指其信披存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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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翔远文化(600576,股票咨询)(600576,原称万佳文化)首次发布投资者索赔诉讼公告,称2018年6月19日,翔远文化收到《应诉通知书》,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29起,诉讼总金额16,684,809.46元。截至公告时,翔远文化共收到6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总额为18,404,111.82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律师认为祥源文化诉讼公告有缺陷
关于翔远文化发布的投资者诉讼公告,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峰律师评论称,翔远文化关于股东索赔诉讼的信函至少存在两处瑕疵。第一,被告与襄垣文化的诉讼地位不准确。部分投资者在立案时只起诉了上市公司祥源文化,但被披露为“浙江祥源文化有限公司、西藏卫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赵薇”。这是一种非常不精确的行为。尽管只起诉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也可能将赵薇列为共同被告,但上市公司目前难以预测,应该非常谨慎;第二,徐峰认为,祥源文化关于投资者诉讼的信有点晚了。在这29人起诉之前,30多名投资者提出了索赔。虽然总量很小,但是人很多,这涉及到很多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
徐峰律师在诉讼中代表上述29名投资者向翔园文化索赔约1668万元,据了解,在后续诉讼中,他确实会向法院申请增加其他犯罪主体作为共同被告。翔园文化还宣布,翔园文化已就上述案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并根据不同案件原告起诉被告的不同,申请增加西藏卫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黄有龙、赵薇、赵征、孔德永为各案的共同被告。目前,所有案件尚未在法庭上审理。
公告中,祥源文化提醒投资者,2017年8月4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承诺,如果上市公司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遭受经济损失,将无条件赔偿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徐峰律师认为,孔德永的所谓承诺对投资者的诉求没有直接意义,因为他是上市公司的底层,而不是自愿向投资者支付报酬。此外,祥源文化表示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然而,事实上,目前还没有投资者索赔诉讼的具体方案。有些案件提前进入了诉前调解程序,但这是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调解徒劳无功。据该律师称,即使投资者愿意,目前也没有调解计划和空的余地,因此投资者可能只有在进入诉讼程序后才有获得赔偿的可能。
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
此前,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中国证监会发现卫龙媒体在2017年1月12日和2017年2月16日的万佳文化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主要表现为:一是卫龙媒体在境内资本准备不足的情况下,与空空壳公司一起收购了上市公司,相关金融机构的融资尚未获批,严重误导了市场和投资者。二.卫龙媒体关于融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3.龙藏传媒没有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缺乏融资合作的情况。4.卫龙媒体披露了未能如期完成融资计划的原因。5.卫龙媒体在积极推动控制权转移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基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对襄垣文化、卫龙媒体及相关责任人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征等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结论成为二级市场投资者向翔园文化等公司索赔的核心证据。徐峰作为代理投资人向翔园文化索赔近1700万元,他认为最终获得赔偿的条件仍需等待法院的权威确认,并参考了以往的案例。它认为,如果投资者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购买了祥源文化的股份,并且在2017年2月28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股份的投资者初步满足了索赔条件,特别是在2017年4月1日之后持有股份的投资者,建议积极发起索赔。
据公开信息,2017年2月27日晚,万佳文化宣布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直接导致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4月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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