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被监督者宴请,免职!(监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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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单位领导,我带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公然叫被监督单位请客。这真是愚蠢!”日前,原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局副局长刘利用检查工作之便,设宴招待违规查处的下属单位。
今年2月7日,惠州市纪委和惠阳区纪委同时接到举报,反映区农业局工作人员涉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抽检工作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和请柬(000061)。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党风政风监察办公室立即以两种方式对区纪委监察委员会的士兵展开了调查。一路去丽景山庄取回当晚晚餐菜单和酒水的实际消费情况,另一路与违反纪律的当事人刘谈话核实,很快发现他违规召集下属接受餐饮邀请的事实。
原来,今年2月1日下午3点,刘带领惠阳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的16名工作人员,分批到秋昌街、新圩镇、镇龙镇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进行了检查。在镇龙峰荔枝专业合作社考察后,刘对检测中心主任周说:“考察进展顺利,大家都很努力。今天的检查是最后一站。你可以安排。我们就在这附近吃顿饭,然后回去。”
周立即命令被检查单位和合作社的负责人李落实此事。李说:“如果你不喜欢,可以安排在丽晶山庄吗?”李拥有丽晶山庄。刘见不反对,周立即召集其他检查人员,集中在丽晶山庄用餐。
农家菜相对便宜。那天晚上十六个人花了980元,但是没有人在晚饭后主动付钱。只有周象征性地拍了一张饭钱的照片,用手机结了账,然后乘车离开了。
3月5日,根据调查结果,惠阳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刘一案进行审查,建议有关部门撤销惠阳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包括周在内的十一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宴会,受到了训诫和谈话,其余四名员工受到了批评和教育。同时,还谈到了区农业局的主要领导,他们没有严格管理党的主要责任;谈话提醒了驻农业局的区纪委纪检组长。
[训导员说]
公职人员不能接受管理客户的宴请,相关规定非常明确,这是一条不可触及的纪律红线。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向被监督管理单位提出设宴款待,受到纪律处分。我们不应该放过“四风”问题,从小事做起,一件一件地坚持下去,保持惩罚的高压态势。我们永远不会对那些经常被禁止、违反反风纪律、不停止、不知道如何停止的公职人员手软。
——广东省惠州市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严宝珍
《人民日报》(2018年6月26日,第17版)
标题:接受被监督者宴请,免职!(监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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