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税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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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马玲
个人所得税问题与个人经济利益密切相关,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有的分类所得税制度已经无法发挥税收公平原则的作用。此外,自2011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3500元以来,一直沿用至今,目前的税收增长率远远高于个人收入增长率,这明显增加了个人税收负担。从这个角度来看,税制改革是大势所趋。
据新华社报道,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订。修改后的内容主要包括:(1)第一次全面征收四项劳动收入:工资薪金、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首次增加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税率之间的距离。
业内人士表示,税制改革明显加强,在合理减负、鼓励劳动增收、扩大内需的要求下,预计此次税法修订将会加快。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方法
在国际上,个人所得税制度按照征收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综合税制、分类税制和综合分类税制。其中,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的突出特点是,除了一些特殊的所得项目外,个人的所有所得项目都必须在总和的基础上一起征税。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税制有利于平衡公平与效率,缩小贫富差距。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有11种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实行不同的征税方式。虽然它具有简单征收的优点,但却不能更好地体现“量入为出”,导致“多收少缴税”的局面。
事实上,国家层面一直非常重视提高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性。早在2015年5月,国务院批准《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时,就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收入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将现有的11项分类收入进行合并,逐步推进综合与分类收入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的史耀斌再次强调了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重要性。关于改革的方向,他说,改革将把“分类税制”转变为“综合和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例如,将工资和薪金、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作为综合收入,然后确定起征点。
为了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草案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收入(以下简称“综合收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并实行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提高工资性收入的基本成本降低标准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仅次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在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在今年的两会期间,许多提案和动议都建议提高起征点。
目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个人承担的医疗、教育、赡养父母和抚养子女的费用不断增加;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大部分工薪阶层都被纳入了纳税范围,个人所得税收入也呈现出大幅增长的趋势。根据财政部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前五个月,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6891亿元,同比增长20.6%,超过2013年全年税收收入。从这个角度来看,有必要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那么,提高起征点会给财政收入带来压力吗?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学智向英国《金融时报》表示,2017年,中国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8.29%,但仅占财政收入的6.93%。提高起征点和扩大较低税率的范围会影响税收收入,但对整体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影响不大,不会给财政收支带来压力。
人们通常所说的是提高起征点,标准表述是“工资收入基本扣除标准”,即反映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必要支出。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和薪金的基本扣除标准是每月3500元。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去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收入的基本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即6万元/年。
“这个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消费支出水平的增长等因素,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财政部部长刘坤在解释草案时表示,按照这一标准,结合税率结构调整,已获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收入的纳税人总体上不同程度地减轻了税负,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这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刘学智认为,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后,将有利于工薪阶层,尤其是一线城市和核心二线城市的工薪阶层。提高起征点相当于增加这一群体的收入。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税制改革应发挥“降、扩、限”的作用,促进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除了提高起征点,这也是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等级税率的有效途径。
在综合所得税率方面,草案明确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即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对部分税率的档次进行了优化调整。
此外,《草案》提高了综合收入基本扣除标准,规定在继续执行现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同时,增加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房租等专项附加扣除。
“特别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有利于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原则。”刘学智表示,尤其是在抚养孩子成本高、房贷压力大、医疗费用高的背景下,这些都成为中国居民重要的生活压力,将这些项目纳入减税范围是对个人负担差异的综合考虑,这将有效减轻纳税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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