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全额计息”将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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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在北京市大兴区的龚先生遇到了这样一件事:用信用卡消费后,贷款未能全部还清,导致利息高。“我原本以为利息是以欠款为基础的,但我最终发现银行实际上是以全额计算利息的。”龚先生不解地说。
这种奇怪的现象是由银行长期实施信用卡“全额计息”条款造成的。好消息是,这种“霸王条款”可能会改变。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信用卡逾期计息,最高法拟支持“余额计息”。
对于逾期信用卡透支如何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偿还信用卡透支,且已偿还最低还款额。如果他们根据未偿透支金额主张从记账日至还款日支付透支利息,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如发卡银行未能履行其提示和解释“按最低还款额偿还信用卡透支,并按透支总额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收取透支利息”条款的合理义务,持卡人主张按未偿透支金额支付透支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发卡银行已经履行了合理提示和说明的义务,但持卡人已经偿还了透支总额的90%,如果持卡人要求按照未偿还的金额支付透支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有利于降低消费成本;对银行而言,尽管短期内某些收入可能会减少,但从长期来看,这并非没有好处。”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在未能如数归还信用卡的客户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疏忽大意,有些人只有数百元甚至数十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利息是按照全基数计算的,就不可避免地会影响用户体验。如果利息是根据未支付的部分来计算的,它不仅符合事实,而且照顾到用户的感受。
“如今,许多互联网金融创新可以在你每天借贷和支付利息时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信用卡也按信用额度计息,而不是按实际欠款计息,不符合关注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容易造成用户损失。”曾刚说。
然而,也有人认为信用卡业务是特殊的。如果持卡人按时偿还贷款,这就相当于银行向用户提供无息资金,而银行本来是可以用来放贷的。因此,如果持卡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他应支付高额罚款。
“国内商业银行收取信用卡违约金,这实质上是一种风险控制措施,而不是盈利手段。违约金是针对恶意透支的持卡人。目的是敦促持卡人尽快归还信用卡透支款。”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当然,信用卡罚款是一种符合法律精神和商业原则的“对价”支付,也是商业银行加强风险防范的措施,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济日报记者钱伟)
标题:信用卡“全额计息”将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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